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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水韵黄石”生态摄影比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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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12 14:03: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展示黄石境域内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的优美风光,倡导生态黄石、绿色发展理念,激发市民爱我黄石、建我黄石的热情,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好家园,特举办“水韵黄石”生态摄影比赛。
一、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7月24日。
二、征稿内容
全面征集反映黄石境域内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的风光、状貌的人文、生态摄影作品。主要内容包括:
1.自然风光:以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自然风光、旅游观光、人文景观、桥梁堤坝等为题材,表现四季变幻、岁月更替等自然之美的作品。
2.人文纪实:以纪实摄影手法,表现对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进行保护治理、开发发展等管理活动和生产生活、民俗风情、饮食物产等水文化的作品。
3.自然生态:反映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有代表性的水生动植物、飞禽走兽、花卉虫草、微生物、水产品等为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
4.今昔对比:反映长江、河流、湖泊、水库、港渠变迁、保护治理修复工作、生态人文景观变迁等内容的作品。鼓励珍贵老照片投稿,尤其欢迎今昔对比的组照。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黄石市档案局、黄石市水利水产局、黄石市大冶湖管理局
承办单位:黄石市摄影家协会、黄石市档案学会、黑冰数码
四、奖项设置
1.本次比赛设金、银、铜奖、优秀奖和纪念奖,其中:金奖5幅,奖金各2000元;银奖10幅,奖金各1000元;铜奖15幅,奖金各500元;优秀奖50幅,奖金各300元;纪念奖若干名,赠送精美纪念品各一份。
2.获奖作品均颁发证书,并由黄石市档案馆永久收藏,其中优秀作品将入选“水韵黄石”生态摄影展览。
3.获奖作品将择优选送参加由省档案局、省水利厅、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的摄影比赛(比赛信息详见黄石档案网首页)。如获奖,奖金归作者本人。
以上金额为税前奖金,主办方发放奖金时将代扣个人所得税。
五、比赛规则
1.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投稿数量不限。
2.作品必须取材于黄石市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
3.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摄影作品和老照片投稿),单幅、组照不限,每组原则上不超过4张,组照视为1幅。
4.作品一律采用电子投稿方式。照片的文件名应包括名称和作者姓名,另请附简要文字,写清通联地址、有效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和地点。Tif格式文件建议不低于50MB,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7MB。作者请务必将作品和未经调整的原始数码照片文件一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纸质老照片请扫描原片)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
5.比赛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选获奖作品将进行为期7天的网上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6.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出版、放映、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9.本次活动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联系方式
本次比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黄石市摄影家协会,联 系 人:胡建国,联系电话:18986609299;咨询电话:6579033(档案局)。
所有应征作品,请发送到以下邮箱(照片以附件发送):
350467631@qq.com;并请同时抄送给152108308@qq.com


                                  2016年6月12日

作者:市档案局
编辑:谢群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5711335&ver=1&signature=dvYU7sP*RurDxCjy1ANJdOaopKcaXZ5ZfuyGqnGFI5YE2HhuKnCAxr3aoEJYcMEn9hbHpCrT0dAlvqzAcW3723F0ituNt6YCKC95xKahOOdq--h5YSoDGBoIZTlRbfhnoUFdjQHKZfPkOxD-P0-zyF4aTqf0P*Zgw0*ROcCWUW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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