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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2016“大美新疆、绚丽阿克苏”摄影大展征稿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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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8 14:09: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大展宗旨
为充分展示新疆阿克苏地区独特的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经济社会发展和各族人民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面貌,通过举办摄影大展的方式,聚焦国内外更多的目光关注阿克苏,加深社会各界对阿克苏的了解,通过展览期间的系列活动和媒体指向性宣传,吸引全国摄影人和旅游爱好者前来阿克苏旅游采风,进一步提升阿克苏地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摄影家协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浙江省援疆指挥部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摄影家协会、中共阿克苏地委宣传部、浙江省援疆指挥部综合信息组、阿克苏地区文联、阿克苏地区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主题
本次摄影展以反映新疆阿克苏地区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社会民生和经济发展等为拍摄主题,面向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四、征稿细则
1、参展作品应紧扣征稿主题,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取材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风土民情,各族人民生产生活等,拍摄形式、风格不限,鼓励创新。
2、单幅、组照不限,彩色、黑白均可,组照为每组4-8幅。
3、人文类作品要求真实记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风光类作品可进行适当的后期处理;
4、投稿数量,每位投稿人只限投15幅(组);本次摄影展只接收电子版,文件格式为JPG,文件不大于500K,图片边长不小于1024像素,入围后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
5、每幅作品请以“作品名+作者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进行命名,并认真填写参展表,并按表格要求注明作者、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随参展作品一并发至征稿邮箱。
6、摄影展所有入围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摄影展相关活动宣传、画册制作、展览等用途,并不再另付稿酬,同时拥有作品永久免费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
7、作品入围后,组委会将统一调取原始数据文件,请得到通知的作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和符合规定的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前述数字文件未按期送达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8、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9、本次摄影展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五、截稿时间: 2016年8月31 日(以上传日期为准)
六、评选数量:
入展作品120件 稿酬人民币各1000元
本活动入展作品稿酬由新疆阿克苏地区文联负责向入展作者进行给付,并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积分。
七、评选办法
由中国摄影家协会组织国内知名摄影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适时在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刊登。
八、投稿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2016 “大美新疆、绚丽阿克苏”摄影大展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文联)
联系电话: 0991-4516675
联系人:李扬
征稿邮箱:80677376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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