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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石榴杯”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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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31 11:3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指示精神,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力营造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良好舆论氛围,近期开展“红石榴杯”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动落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讲好民族团结故事,着力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特面向社会各界专家学者、媒体人、网评爱好者征集主题作品。
  二、主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委统战部
  巴彦淖尔市委宣传部
  巴彦淖尔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巴彦淖尔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专班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作品要坚持以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作品要能反映巴彦淖尔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风格、求奉献、有担当的宝贵品质和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生动事例,助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二)作品形态。作品形式不限,包括但不限于创意宣传片、微综艺、脱口秀、VLOG、纪录片、动漫、散文随笔、现代诗歌、小说和报告文学等形式。
  (三)版权要求。参赛作品要确保自主原创,不存在版权纠纷,不照搬照抄,不夹带私货,不包括商业推广内容,不得涉及色情、暴力与种族歧视等内容,不得植入广告,若发现相关问题一律取消参评。获奖作品版权及传播权归主办方所有,双方签署相关授权协议。
  五、大赛进程
  2024年5月启动;5月至6月底作品征集。
  六、参赛方式
  各参评机构及个人在2024年6月30日前将参赛作品及作品说明发至邮箱:bsmztjjbcj@163.com。作品说明要求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工作单位,参赛作品简介。
  七、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将组织专家评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奖励办法:
  一等奖1名奖金8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参赛作品要求为投稿者原创作品并具有完整版权,具有著作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严禁剽窃、抄袭,未侵犯他人的任何专利、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3.参赛作品内容所涉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负责。
  4.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有权对其进行加工和再创作。
  5.所有参赛作品恕不退稿。
  6.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电话:0478-8785652
  巴彦淖尔市创建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7日
https://mp.weixin.qq.com/s/SVbIm2nVdeGYQYp-wIfE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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