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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摄影大赛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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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30 13:26: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
  ·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新化县摄影协会
  一、活动宗旨
  旨在通过镜头艺术,全方位展现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自然生态魅力与深厚文化底蕴,增强公园品牌影响力,搭建摄影爱好者交流平台,促进艺术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二、活动时间
  征稿期: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评审及公示期:2024年8月1日至8月30日
  展览及颁奖:2024年9月(具体日期待定)
  三、拍摄主题
  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内的自然风光、生态多样性及地方人文风情。
  四、参赛资格
  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开放。
  五、参赛细则
  1.作品原创性:所有参赛作品须为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内实地拍摄,展现其自然美态与文化特色,且为作者原创,严禁抄袭或侵犯第三方版权。
  2.技术规格:提交作品为彩色JPEG格式,分辨率达到300dpi,文件大小应在10MB以上,每位参赛者限投5幅。
  3.提交方式:在规定期限内,将作品电子版及报名表(含作者信息、作品简介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官方指定邮箱:1290048420 qq.com。
  六、活动流程
  1.作品征集: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2.专业评审:组建专家评审团,于8月进行公正评选并公示。
  3.成果展示:获奖及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公园内展出,同时通过线上平台推广。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3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2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若干):每幅作品奖金人民币200元及荣誉证书,总数量不超过100幅。
  八、宣传策略
  1.线上推广:利用官网、社交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摄影论坛等渠道广泛宣传,增加活动曝光率。
  2.线下宣传:在公园入口、游客中心及主要景点布置活动海报,设置宣传展板,引导现场游客关注参与。
  九、特别说明
  ·参赛作品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主办方拥有非商业用途的展览、出版、网络展示等权利。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所有。
  另附大熊山前期一活动通知:
  除本摄影大赛外,前期开展的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短视频大赛】活动作品收集,延期至2024年7月31日,请大家抓紧时间提交作品。
  一、活动背景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移动设备的广泛使用,短视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分享生活、交流想法的重要平台。为了提高大熊山景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游客关注,特组织举办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短视频大赛。
  二、活动目标
  提升大熊山景区知名度,吸引更多游客关注,增加景区曝光率,提高景区在旅游市场的竞争力,鼓励游客参与创作,分享自己的旅游故事,增进游客与景区的互动,提升游客满意度。
  三、主办单位
  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五、参与对象
  所有热爱短视频拍摄的游客朋友
  六、活动内容
  1、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主题:以大熊山景区为背景,集中展示景区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民宿、饮食等(视频涉及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要求)。
  (2)作品形式:短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
  (3)作品提交:
  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发布至抖音平台、视频号平台,并添加“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地址链接,指定话题标签“#打卡大熊山”,同时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和原视频统一发送至景区指定的邮箱(1290048420 qq.com),联系电话:13873891680汪先生。
  2、活动阶段
  作品征集(2023年11月8日至2024年7月31日),参赛者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以景区为背景的短视频(每一个身份证号码限提供三条短视频),景区发布至抖音平台、视频号平台,添加话题标签。景区根据视频的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等综合评选,以及专业评委的评分加权汇总,最终评选出获奖作品。
  六、活动宣传
  通过社交媒体、旅游网站和景区官网等渠道进行活动宣传,吸引更多的参赛者参与。同时,与当地的融媒体合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及荣誉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奖金2000元及荣誉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奖金1000元及荣誉证书。
  优秀奖(10名):景区门票5张(使用期限为一年)及荣誉证书。
  八、活动组织
  成立活动组委会,负责活动的策划、组织、执行及后期总结,活动组委会下设宣传组、技术组、执行组等,分别负责相应工作活动期间,景区设立相关活动区域,供游客拍摄短视频,活动结束后,对获奖作品进行展示和表彰,并发布活动总结报告。
  九、获奖作品版权要求
  获奖作品的版权归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和获奖者共同拥有。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可以将获奖作品用于任何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场合对景区进行宣传推广。
  十、活动效果评估
  通过参赛作品数量、点赞数、评论数、转发数等数据综合评估活动效果,通过游客满意度调查,收集游客对活动的反馈意见,通过活动后景区的游客数量变化,评估活动对景区知名度和吸引力的影响。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为新化县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
  大熊山国家森林公园【摄影及短视频大赛】活动报名表
  作者姓名
  单位
  邮箱
  联系电话
  拍摄时间
  拍摄地点
  视频名称及说明
  注:提交视频作品发布的平台+作者名称及主页截图等便于组委会统计。
  本条信息图片由新化县摄影家协会提供
  https://mp.weixin.qq.com/s/PI8giYEVph7sB5r60OuW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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