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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湖北·共同缔造”主题摄影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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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17 05:27: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积极响应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的重要部署,为湖北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文艺力量,在特举办“幸福湖北·共同缔造”主题摄影展。热忱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湖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单位:湖北省摄影家协会
  湖北画报社
  二、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投稿需在此期间送达)
  三、征集内容
  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发动群众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并在全省启动“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工作,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汇聚最大治理合力,共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现面向社会征集反映湖北各地在“共同缔造”探索中环境面貌之变、群众精神面貌之变、发展面貌之变、干部作风之变,基层治理格局之变的优秀作品。
  四、入展设置
  拟入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作品共150件,包含金奖5件,银奖10件,铜奖15件,优秀奖120件。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并可按照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
  五、投稿规则
  1、广大摄影人、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投稿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组照(应由4-8张单幅图片组成)均可,组照按1幅计算,作品格式为jpg,长边须大于1000像素,小于3000像素,图片大小须小于2MB。每位投稿人投送作品总数不超过10幅(组)。
  3、投稿作品除构图剪裁外,不得对画面内容进行任何增加或删减。彩色图片可以整体转为黑白图片,但不可对色彩进行局部转变。可以对影调和色彩等进行适度调整,但应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性为准。一经发现,取消参选资格。
  4、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投稿者应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与责任。
  5、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获奖作品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其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6、拟获奖作品将在湖北文艺、湖北省摄影家协会、湖北画报社官微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主办、承办单位有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相关规定使用所有获奖作品。
  8.对于足以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9.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并遵守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投稿方式
  邮件标题请注明“幸福湖北共同缔造”。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参赛者请务必将附件名以“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总文件夹内每件组照作品一个文件夹,以“标题+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组照的每张照片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单张作品以“标题+拍摄地点”的方式命名。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参赛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将作品发送至主办方指定的邮箱。
  投稿邮箱:109922914@qq.com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7-86793809
  https://mp.weixin.qq.com/s/ST-VjFU3PIQrmrMQn082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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