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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稿时间:5月30日
“蓝湾绿岛逍遥强蛟”全省摄影大赛征稿
宁海湾景区地处象山港尾,隶属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是个典型的海洋半岛景区。所在地强蛟镇镇域面积69.45平方公里,其中海域面积35.79平方公里,强蛟岛群由强蛟半岛延伸的12个小岛组成,境内山海兼优,水碧波平,被誉为华东地区最美的蓝色海湾。近年来,强蛟镇相继获得浙江省生态镇、省“十大春意小镇”、“两美”浙江特色体验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省级样板、省4A级景区镇等多项称号(荣誉)。
为充分宣传宁海湾景区绝佳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旅游资源,全面展示当地旅游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以及百姓安居乐业的幸福生活,提升景区知名度、美誉度,更好地助推滨海特色共同富裕强蛟样板建设,特举办“蓝湾绿岛·逍遥强蛟”全省摄影大展。欢迎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共宁海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
宁海县文联
宁海县强蛟镇人民政府
宁海县宁海湾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执行承办
宁海县摄影家协会
宁海县金镜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全面征集应季反映宁海县强蛟镇自然风光、人文风情、特色物产、最佳人居和美丽乡村建设成就等方面的摄影作品,重点征集宁海湾生态旅游景区、峡山老街、下渔村艺术振兴乡村和骆家坑休闲旅游村的摄影作品。
三、征集时间
夏秋季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冬春季截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5月30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四、入选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夏秋季、冬春季分别选出50幅季度入围作品,两季共100幅。每幅稿酬人民币500元。
个人入选总数不超过2件。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入会申请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执行承办单位支付,并从其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期创作的作品,但是投稿作品分夏秋、冬春两季应季作品而投。
3.参赛作品必须取材于宁海县强蛟镇行政区划内,并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投稿作品,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足以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的改动。
5.每幅参赛作品只能一人署名,谢绝共同创作,谢绝署网名。
6.主办单位将在评选结束后统一调取拟入选作品的大尺寸数字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请接到主办方通知的投稿者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7.该活动实行评选结果公示制度,评选出的拟入选作品将在浙江文艺网等进行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择机在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展示作品精选。
8.对于入选作品,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在与本影赛相关用途中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9.禁止该活动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10.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11.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选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2.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3.该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4.广大摄影人创作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5.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六、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等进行评审。
七、投稿须知
1.征集作品只接受电子文件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限4—10幅,每组计1件。要求为JP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2M以内。
2.投稿邮箱:110299889@qq.com
参赛作品按照“投稿者姓名+作品标题+手机号+拍摄地”格式为作品命名,并将投稿作品压缩成一个文件包投至邮箱(注明“蓝湾绿岛•逍遥强蛟”全省摄影大赛投稿)。备注信息不全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3.联系人:尤才彬,联系电话:
https://mp.weixin.qq.com/s/T3r0OcDlgaiX0PSqL3rx3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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