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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关于举办“乘高铁,游龙江” 摄影大展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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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8 15:01: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深入宣传和展示高铁建设发展成果,助推龙江文化旅游发展,由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与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共同组织,联合举办“乘高铁,游龙江”摄影大展。

  01

  大展主题

  公开征集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1日,哈牡、牡佳、哈佳高铁建设、运营,以及高铁沿线各市县四季自然风光、旅游名胜、人文风俗、美食特色等方面纪实和艺术摄影作品。

  02

  大展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03

  评奖设置及出版

  大展设置获奖及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及入展作品将作为加入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的有效条件。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在入展作品中评选出,一等奖5件,各奖励3000元;二等奖10件,各奖励2000元;三等奖15件,各奖励1000元;优秀奖若干件,各奖励300元。获奖及入展作品将由主办单位编辑出版、展出。获奖及入展作品著作权(版权)属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所有。

  04

  征稿细则

  1.大展公开向社会征集作品。作品要以哈牡、牡佳、哈佳高铁建设和运营、高铁沿线各市县旅游名胜、自然风光、人文风俗、美食特色等大展主题等为创作题材。

  2.黑白、彩色作品均可,单幅、组照不限。每位作者参展作品不超过10幅(组);组照每组作品不超过6幅。

  3.投稿请注明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每幅作品的文件名格式为:作者姓名-作品名-联系电话)。参展作品文件为JPEG格式,精细压缩,文件不小于5MB。

  05

  法律责任

  1.参展作品必须是原创之作即原创人,入选作品如发现是非递交该作品作者的,经查属实后,主办方有权取消该作品的获奖资格,并追回奖金和奖品。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由该作品的递交人承担。

  2.主办单位有权在画册、展览、广告、网站、电子出版物中使用获奖及入展作品,不另付稿酬。

  3.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摄影大展的解释权由主办方解释。

  06

  投稿方式

  1.第一次征集作品时间:2020年12月31日前。

  2.第二次征集作品时间:2021年9月1日前。

  3.大展组委会分设在: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4.投稿方式:

  (1)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联系人:闫术

  联系电话:0451-86037069

  投稿邮箱:86037066@163.com

  (投稿注明:“乘高铁  游龙江”摄影大展)

  (2)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刘晓峰

  联系电话:0451- 86423169

  投稿邮箱:1596040859@qq.com

  (投稿注明:“乘高铁 游龙江”摄影大展)

  黑龙江省摄影家协会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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