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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首届摄影作品大赛
为隆重纪念改革开放四十周年,进一步“唱响高安品牌,建设品牌高安”,充分展示我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丰硕成果,在全市上下形成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共识,激发政务服务窗口人员的工作热情,发扬“四心四干”作风,凝心聚力,奋力拼搏,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首届“印象窗口”摄影作品大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织机构
主办:中共高安市委宣传部、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协办:市摄影家协会
征集主题
通过广大摄影爱好者独特的视角,深入发现和挖掘我市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美、奉献美、和谐美、心灵美、行为美,生动展现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风貌,展示改革开放四十年来我市政务服务队伍建设带来的新面貌、新变化。
征集时间
截止交稿时间为2018年11月30日
征集范围
社会各界人士均可投稿
征集作品
1、市行政服务中心(包括不动产分厅、税务大厅)工作人员及窗口形象;
2、各专业大厅工作人员及窗口的形象;
3、各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工作人员及窗口的形象;
4、全市干部下农村、进社区、入企业服务百姓和企业的形象;
5、村级便民服务站(点)的服务形象
1、作品必须原创,且未公开发表、出版。要求思想健康向上,具有一定的艺术性和可读性
2、摄影类作品为jpg格式电子文件,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以内,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作品标题及简要介绍等。
3、投稿地址: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审批管理股(313办公室),电子邮箱:gas5287695@163.com,联 系 人:宣文祺,电话:5287721。
4、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本次征集的作品主要用于公益宣传活动,对于所有入围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另行支付稿酬。
5、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荣誉证书。
6、投稿作品在投递过程中损毁、丢失或迟交、未交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7、本征集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
作品评选
本次活动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最后按照得分排序。
奖项设置与奖励
一等奖1名,奖现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
二等奖2名,各奖现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
三等奖3名,各奖现金600元并颁发证书。
优秀奖10名,各奖现金200元并颁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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