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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中国摄影地之“我心中的那片海” 第六届“海洋杯”霞浦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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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11 08:0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六届“海洋杯”霞浦全国摄影大展
征稿启事
    福建省海域面积13.6万平方公里,大于陆域面积;海岸线蜿蜒漫长,总长3752公里,曲折率1:7;海岛2214个,沿海有大小港湾125个;渔业资源丰富,近海生物种类3000多种,可作业的渔场面积达12.5万平方公里;海洋能源、矿产资源蓄积丰厚。福建的海洋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昙石山文化、船政文化、航海文化、妈祖文化、海丝文化和郑和下西洋文化等,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加之沿海风光秀丽,气候宜人,多种多样的海岸类型,景色秀丽的岛屿,千姿百态的海蚀景观和沿海众多富有宗教、文化、军事、历史内涵的名胜古迹和新兴的港口城市,构成了天然的滨海度假和旅游胜地。改革开放以来,福建省委、省政府着力实施“大念山海经”、“山海合作,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建设海洋大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等一系列战略决策,海洋经济获得长足发展。

    霞浦县,福建省宁德市辖县,建县1736年,是闽东最古老的县份,曾是闽东文化中心。据《霞浦县志》,“清置霞浦县,县境西南有霞浦江,东流入海。又有霞浦山,海中有青、黑、元、黄四屿,日出照映,江水如霞彩,这是山以江名,县以江名。” 霞浦是最早开放的对台贸易口岸,位居台湾海峡西北岸,地理环境优越,是“中国海带之乡”、“中国紫菜之乡”,素有“鱼米之乡”、“海滨邹鲁”的美誊。

    为进一步推广和霞浦美丽的自然景观、和谐的风土人情、厚重的历史文化以及优质的旅游资源,集纳更多摄影佳作进行宣传,中国摄影报社和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霞浦县人民政府特联合举办“中国摄影地之‘我心中的那片海’第六届‘海洋杯’霞浦全国摄影大展”。热诚欢迎广大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主办单位: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摄影报社、霞浦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福建省摄影家协会、海峡摄影时报社

协办单位:中共霞浦县委宣传部、世界闽籍摄影家研究会

                 新加坡影艺研究会、中国海洋摄影协会、上邦国际摄影俱乐部

                 霞浦县旅游事业局、霞浦县海洋与渔业局、霞浦县财政局

                 霞浦县广电局、霞浦县文体新局、霞浦县摄影协会

官方网站: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战略合作媒体:腾讯图片、新浪图片、搜狐摄影、中国网图片中心、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影像中国网、影像国际网、500PX 中国社区、图虫网、米拍、瀚图影像等

征集主题:以反映霞浦滩涂、自然风光、历史文化、风土人情、百姓生活、现代建设和福建滨海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海洋经济、海洋科技、海洋环保题材为主题的摄影作品均可投稿应征。

征集时间:2018年7月至10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稿酬:



入展作品100幅组,稿酬各人民币1000元

以上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并可按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入展作品稿酬由霞浦方面负责向入展作者给付,并由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人均可投稿。

2. 所投摄影作品,题材和风格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组照作品每件限4-8幅。鼓励近年来拍摄的作品。已在全国、国际摄影活动中获三等奖以上的,谢绝投稿。

3.作品必须取材于霞浦县政区划内,并能指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的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请投稿者在接到通知后务必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该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该展官方网站——诠摄汇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中国摄影报、诠摄汇网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入展名单。

6.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7.禁止该展的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10.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11.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作品评选:

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评审。

投稿须知:

1.网络投稿:

摄影作品投稿者须在诠摄汇网(www.cppfoto.com)“参展”专区的“中国摄影地之‘我心中的那片海’第六届‘海洋杯’霞浦全国摄影大展”中注册,并按要求填写真实个人信息后上传,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工作人员将对投稿作品进行初步审核,符合要求的作品将呈现于该展官方网站的作品列表中。

2.光盘、U盘投稿:

摄影、图文、视频作品均可以通过光盘、U盘投送,请在包装盒上注明该展名称,每幅作品文件名处注明作品标题,同时提供作者资料及作品信息(word文档)。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600-1000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00KB以内。无相关资料的投稿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投稿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U盘存储形式邮寄至: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二条48号中国摄影报社学术项目部“中国摄影地之‘我心中的那片海’第六届‘海洋杯’霞浦全国摄影大展”办公室收(100007)

联系人:吕威

电话:010—65289858-621

3.网络及光盘、U盘投稿不得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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