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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承办单位
主办: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省摄影家协会、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
承办:中华环保基金会辽宁代表处、辽宁游客传媒有限公司
协办: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14个城市分会
征稿内容
本次影赛以“聚焦环保看辽宁”为主题,注重以“一图一故事”来展示和说明辽宁生态文明建设成就。以摄影艺术独有的表现力,全方位、多角度艺术展示辽宁14个城市的生态环境变化、环保建设成果、社会各界为改善生态环境做出的行为和表达共建美丽辽宁的画面均可投稿。拍摄题材含如下方面:
生态建设:节能减排、污染治理成果、青山绿水、低碳出行等;
绿色环保: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植树造林、封沙育林、生态恢复、园林建设等;
农村环境:生态农业、绿色养殖、鸟鸣花香、建设文明新农村等;
人文环保:体现人们环保意识、展示环保卫士风采、公众参与保护生态等。
奖项及奖金
金奖 2幅 各奖10,000元
银奖 4幅 各奖4,000元
铜奖 6幅 各奖2,000元
人气奖 1幅 奖金3,000元
优秀奖 10幅 各奖500元
入选奖 140幅 各奖200元
赛事安排
1.影赛时间:2018年6月1日—2018年9月10日
2.评选时间:2018年9月20日前
3.展览时间:“十、一”国庆节前(同时举行颁奖仪式)
4.展览地点:沈阳商业广场内(具体待定)
投稿、投票
参赛者须登录网络摄影大赛页面注册,网址:游客网www.youkecn.com→网络摄影大赛(辽宁图片库www.lntpk.com也可进入)。
参赛作品要求
1.欢迎反映辽宁各城市生态建设、污染治理、生态文化、绿色环保、环保意识提升、注重生态、改善环境的题材均可投稿。
2.作品拍摄时间限2017和2018年所拍摄,拍摄地点限辽宁省境内。
3.拍摄器材不限,彩色、黑白作品不限。
4.欢迎主题明确,立意新颖,有较高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作品投稿。
5.本次大赛只接受数字照片。作品入围后,主办方统一调用原始文件(作品格式为JPG、质量大小为5兆以上)用于评委鉴定、评选、展览。作品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原始文件通过QQ138040490或邮箱138040490@qq.com传送至主办方,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
6.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和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7.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拍摄,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参展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引发的法律纠纷及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8.主承办方有权将本次获奖入选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辽宁代表处官方网站用于公益宣传及出版画册、旅游宣传(邮票、专题片、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游客》杂志、游客网、游客网APP、 “辽宁旅游”微信、“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微信推广、举办展览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向作者另付稿酬(使用时标注作者姓名)。
9.主承办方有权选择参赛作品放入“辽宁图片库”展示及出售,并支付作者稿酬(参照辽宁图片库相关稿酬规定)。
投稿、评选
1.参赛者须登录网络摄影大赛页面注册,网址:游客网www.youkecn.com→网络摄影大赛(辽宁图片库、游客卡网也可进入)。
2.参赛者所有投稿作品,文件类型应为JPG格式,建议上传作品长边设置为800像素,以保证照片在网页上的显示效果。
3.每一作者投稿数量不限。作品上传后不能删除,请参赛者慎重选择投稿作品后上传。
4.本次活动采取网上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
具体评审办法
1.网络投票前118幅的作品可直接获得入围资格,专家在网络投票未入围作品中选出45幅获入围资格(每名专家选9幅)。调入作品原文件后由专家在163幅作品中评出金、银、铜奖、优秀奖及入选奖作品。投票票数最高者,自动获得人气奖。
2.投票者必须是大赛网站注册用户,并且同一IP地址对同一作品每日不能重复投票,即对同一作品每日只限投1票,手机投票1票顶5票。
3.同一作者的作品不可重复获得金、银、铜奖;优秀奖、人气奖、入选奖可以兼得。
4.投票结束后,大赛组委会将在影赛页面公布入围名单并电话通知入围者,调用作品原图以核实是否原创并组织评委进行评选。若收到通知后不能按组委会规定时限内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放弃入选及获奖资格。等奖作品还将向作者征集作品背后的故事文字材料。
5.获奖者提供作品原图的同时,主办方将核实作者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作为领取奖金依据。
领奖细则
1.获奖作品及名单将于2018年9月20日前在本影赛页面上公布,请参赛者及时查询并与主办方联系领奖事宜。
2.领奖方式:凡获得铜奖以上的参赛者由主办单位在颁奖仪式上统一颁发奖金、获奖证书。
3.领奖时请提供注册用户名及个人有效证件,若领奖者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证件上的姓名与原图作者的姓名、注册时的姓名不符时,主办方将不予发放奖金,后果由参赛者自负。
4.获奖者的奖金及证书请于颁奖公布后的30日内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5.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主办方代为扣缴。
其他事项
1、主办方保留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2、为保证大赛公平性,对于恶意刷票行为,视其严重程度,主办方有权删除该作品或取消其参赛资格。
3、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主办方有权不通知参赛者直接删除投稿作品。若参赛者恶意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主办方将删除其作品,并取消其参赛资格。
4、参赛作者、投票影友、网友本着自律、尊重他人、互相交流、学习、共同提高摄影技术的原则参加本赛事,不得贬低他人,不得用诽谤、低俗、恶意的言语留言。一经发现,主办方将删除该不良留言。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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