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796|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0元 首届”醉美西河“摄影大赛有奖征集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4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3-31 15:49: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首届“醉美西河”
主题摄影大赛有奖征集开始啦
一、活动主题:
以“醉美西河”为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本届摄影大赛主题,让游客用自己发现美的眼睛,透过镜头,把西河镇的最美的一面呈现出来。
二、活动背景及目的:
以龙泉驿国际桃花节为背景,以“宜居西河、人文西河、美丽西河、新风西河”为题材,用摄影艺术的形式反应西河的独特魅力,形象直观地展现西河镇的自然风光、生态、人文景观、和谐生活、工作风貌和社会进步。此次摄影大赛将进一步宣传西河魅力,吸引游客,推动旅游业快速发展,让更多游客参与到摄影大赛中来,享受到参与的乐趣,打造大众参与性。
三、活动对象:
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广大群众。
四、活动组织单位: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五、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16年3月25日到4月25日。
六、作品要求与须知:
(1)专业组、手机组:本次赛事面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每人限投10幅。  
(2)专业组:为保证展览效果和便于处理调整,投稿作品应为:单张作品不小于5MB。作品命名方式为:作品名+作者姓名+电话(缺一不可)。举例:《桃花仙子》+邓某某+123456789。 组照4-8张按一幅计算。并保留相机拍摄的原始数据。
(3)手机组:摄影作品应为一次性拍成的原始图像。采用电脑进行修改、拼贴、合成、移植或其他特技手段加工制作的作品谢绝参赛。参赛者必须保留照片拍摄原始参数信息,文件参赛上传作品尺寸应是所用手机设置的原始像素。手机参赛作品一律推送至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展示(推送前首先“关注”微信公众平台账号“醉美龙泉驿”,按引导步骤进行操作)。
(4)赛事专业组作品要求真实记录,追求艺术性。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对比度、亮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参赛者需在征稿时间内将作品发送至投稿邮箱(专业组)或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微信公众平台“醉美龙泉驿”(手机组),过期视同放弃。  
(6)作品入选后,作者须按要求向主办方提供原始电子文件,如不按时提交电子文件,或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主办单位将取消作品入选、获奖资格。  
(7)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对于所有获奖、入展作品,举办方有展览、出版等使用权,并不再支付稿酬。  
(8)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由此给主办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投稿者予以赔偿。  
(9)不符合参赛要求、不遵守参赛规则以及不满足参赛条件的参赛作品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10)评委会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申诉,相关申诉应由申诉个人或机构向大赛组委会提出。
(11)投稿者向本次大赛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获奖作品一旦发现并证实违反参赛要求,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同时在相关网站和展览中撤销所涉及作品。  
(1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七、来稿投送  
专业组投稿电子邮箱:1729542113@qq.com
手机组投稿:微信公众平台(醉美龙泉驿)
联系人:宋老师    电话:13980003758
投稿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
八、奖项设置
此次比赛分设专业组、手机组两个奖项
专业组:
一等奖1名    奖金  1000元/名
二等奖2名    奖金  600元/名
三等奖3名    奖金  300元/名
优秀奖54名   奖金  100元/名     
并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手机组:
一等奖1名   奖金  500元/名
二等奖2名   奖金  300元/名
三等奖3名   奖金  200元/名
优秀奖20名  奖金  100元/名
并将对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

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人民政府
成都市龙泉驿区市民摄影协会
                2016年3月25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 ... Mw==&scene=6#rd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