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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光化特——发现河口之美”旅游摄影大赛活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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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3 13:59: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水乡花都”城市品牌,加大对老河口市旅游的宣传力度,通过摄影视角聚焦展示老河口“自然美、生态美、文化美”,提高老河口旅游知名度,全面推动全域旅游快速发展,现举办“光化特——发现河口之美”旅游摄影大赛。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围绕“水乡花都老河口”这一主题形象定位,宣传推介旅游资源,提升老河口旅游知名度。
二、主办单位:老河口市旅游局
三、协办单位:
光化特酒业公司
老河口市“百里生态丹渠”建设指挥部
老河口市新闻中心
老河口市电视台
老河口市袁冲乡政府
老河口市摄影家协会、老河口市摄影沙龙
湖北启森牡丹科技有限公司
老河口市红河谷生态旅游度假区
四、活动时间
1、采风时间:2016年11月18日—2016年12月31日
2、截稿时间:2016年12月31日
3、评审时间:2017年1月上旬
4、颁奖时间:2017年1月中旬
五、活动方式
1、本次摄影大赛采取集中采风(组织开展2—3次摄影集中采风活动)和个人采风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分地域,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投稿。
2、作品征集。
A、摄影作品要紧扣“光化特——发现河口之美”这一题材(具体拍摄内容见附件),作品风格不限,彩色与黑白均可;以真实记录类作品为主,谢绝电脑制作类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作品每件仅限4-6幅)。作品要求为jpg、bmp格式,像素不低于1200,画面不得留任何标识,参赛作品要求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作品拍摄地点(没有标识或标识不全者不入选)。本次大赛只接受电子版作品投稿。
B、投稿者应为作品的实际作者,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凡因稿件所产生的版权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C、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D、投稿地址:老河口市旅游局;联系人:李波;
邮箱:516185349@qq.com;联系电话:0710-8223998。
3、评奖原则:本次大赛评奖由市旅游局及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打分和网络评比(在市新闻中心、市电视台开办专栏、专题,广大市民参与投票)相结合,评出等级并颁发奖品及证书。评奖结束后,举办一次规格较高的颁奖活动,现场颁发奖品及证书,并进行新闻发布。评委作品不参与评等次奖,可作优秀奖展出。同一作者作品只能获得一个等次奖。
4、作品运用。在摄影评选结束后,举办一次“光化特——发现河口之美”摄影展。对入选作品,主办方享有(包括展览、出版物、影视节目、媒体宣传等事项)使用权,不另付稿酬。如果使用于商业用途,可协商支付相应稿酬。
六、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6名。奖项为:
一等奖 2名(奖金2000元、水晶奖杯)
二等奖 4名(奖金1000元、水晶奖杯)
三等奖  8名(奖金500元、水晶奖杯)
优秀奖  16名(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七、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主办者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八、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附件:老河口市旅游资源点、景区(推荐)
市区风貌
梨花湖风景区
丹渠生态休闲景区
油牡丹生态产业园
春雨生态观光园
美丽乡村及其他特色文化民俗乡村(历史记忆古村落)
马冲、孟桥川、排子河等水库
李宗仁纪念馆
古建筑群(天平老街、清真寺、黉学等,以及具有一定历史价值的建筑)
红河谷生态旅游小镇(桃花浔景区)
梨海涌雪景区
楚长城遗址
老河口旅游特色商品
其他老河口市景区、景点
老河口市旅游局
老河口市摄影家协会
2016年11月18日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0744572&ver=1&signature=ca-JUQ7iVCbWj8prCz7-SGmF8w*iLFrjghNAbxRHIdA3fqC9ShkdaMdvO3wx9Xj5*YWMz-vSq8vI*I0384XbeB2jhMh0k0Q-x*uZoTcxLSlikwx0hU9aVLzNED7UmoASGlcO-5-dDbrm81GC*XF-s7mjvPRCAAyJ4eWoOqAUlW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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