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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天台县“重走霞客路”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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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10 14:32: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400年前,足迹遍神州的明朝大旅行家——“游圣”徐霞客,三赴天台山,留下了《游天台山日记》和《游天台山日记(后)》两篇游记,并将《游天台山日记》置于《徐霞客游记》之首。天台山成为了徐霞客的首游之地和《徐霞客游记》开篇之地。近年来,我县正在与全国徐霞客游线的各大节点城市一起,开展“徐霞客游线”申报世界性文化遗产的前期准备工作。今年五月份,通过国家专家组的实地考察和申报书审定,已确定“天台山”为徐霞客游线标志地。为了更好地追寻徐霞客游览天台山留下的足迹,加强自然与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促进我县旅游经济发展,助推“徐霞客游线”申遗,特举办天台县“重走霞客路”摄影大赛。

一、活动目的

通过镜头记录,以生动的影像语言,多角度、全方位地展现和诠释天台山作为霞客游线这个重要节点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风貌,展示游线各景点依山傍水、幽古深邃、水石交映、风景优美的景观和历史文化遗存的风姿 ,凸显徐霞客古道的文化内涵和遗产价值,积累第一手资料,进一步推动“徐霞客游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

二、活动时间

投稿征集:2016年10 月 8 日—12月8日。筛选评奖:2016年12月 9 日—12 月19 日 。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天台县申遗办。

承办单位:天台县文化馆。

四、作品要求

1.图片内容:摄影图片以徐霞客三次游览天台山所经过各大景区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存为重点,真实记录天台神秀山水和人文景观,对游记中所记载的保存完好的各类自然景观以及各类古建筑、古石刻、古遗址和古道等人文景观加以完整记录,作品以自然和人文景观纪实为主,适当可结合一些技术处理,但必须保证自然和人文景观的原真性,作品画面不得留任何文字性标识,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

2.图片数量与要求:原则上要求参赛者提供徐霞客天台山游线3个以上不同节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图片,单幅作品5张以上,组图作品3组以上。

五、投稿方式

参赛作品一律提交电子档,每幅照片不小于5MB,格式为JPG(参赛者需要保留图片原始信息及原始文件,以备查证,一经入选,作品需提供原片),发至主办方活动邮箱:需注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参赛作品的版权归作者和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陈德健

邮箱:297887225@qq.com

六、奖项设置

聘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选。

设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6名,奖金1500元;三等奖10名,奖金800元;优秀奖若干名(视参赛人数而定),奖金300元。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及相应奖金,并编印《天台县“重走霞客路”摄影大赛优秀作品集》。

七、其他事项:

1.主承办方对所有入选作品有权在宣传天台旅游文化等相关的展览、出版物、网站、媒体、路牌广告及有关场所中进行公益性使用,不再另付稿酬。版权属于作者,如需作产品包装、商标注册等商业用途,稿酬与作者另行商议。

2.参赛作品不得发生与他人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争议,如果发生争议或侵权,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法律责任。

3.本次比赛活动所有参赛作品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请参赛者注意保留原始作品。

4.凡参赛作品参加本次活动,均视为作者已同意并决定遵守以上条款规定。

5.本次大赛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主承办方。



中共天台县委宣传部

天台县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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