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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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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10 08:45: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镇江市摄影艺术展览每两年举行一届,是我市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全市性综合摄影艺术展览。今年将举办镇江市第十三届摄影艺术展览,即日起征稿,8月30日截稿,诚邀全市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本届摄影展主办单位是:镇江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镇江市摄影家协会。

一、征稿规则

    1. 户籍在本市或在本市工作、生活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选送作品。

    2.展览分为纪录(编号为1)、艺术(编号为2)、商业(编号为3)三大类别。参展人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投稿。同一作者可选送多种类别,但同一作品不得重复选送不同类别。每位投稿人不论选送几个类别,总数限20幅(组)之内。

    3.所有选送作品,题材不限,黑白、彩色不限,单幅、组照不限。

    4.纪录类组照每件限4—12幅,其他组照每件限4—8幅。

    5.在历届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历届江苏省、镇江市摄影艺术展览中入选获奖的摄影作品均谢绝参加。

    6.投稿方式:本届展览只接受电子影像文件作品。

    (1)邮箱投稿:专门投稿邮箱:zj13jsyz@126.com。作品格式为jpg格式,每幅作品尺寸为长边在800-1200像素之间,作品须注明有关内容,依次为:作品名—类别编号—作者名—手机号,等。

   (2)邮寄光盘、U盘:通过光盘或U盘邮寄投送作品及资料,内容包括:参评作品(JPG格式)、注明有关内容,依次为:作品名—类别编号—作者名—手机号,等。寄送至:1、镇江日报社石小刚;2、镇江市文广集团葛文斌(长江路33号)。信封上请注明“第十三届市展作品”

    7.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8.所有来稿在邮寄途中及因其它意外所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主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9.本届展览不收参展费,不退稿。

    10.凡选送作品参加本届展览者,均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凡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二、奖项设置

    1.本届摄影艺术展览拟入选作品约160幅(组)左右。

    设:金奖作品3幅,银奖作品6幅,铜奖作品15幅。入选作品120幅左右。(同一类别等级奖中,作者不重复)

     2.评委推荐佳作: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幅为评委推荐佳作。

    3.优秀组织工作奖:2个。本届展览对组织作者在创作、参评和入选成绩突出的团体授予“优秀组织工作奖”。

三、类别释义

    1.纪录类:指以客观记录的方式关注人类社会生活、自然环境生态、民俗风情等各类题材的作品。涵盖突发性新闻、一般性新闻、专题报道和纪实图片。本类照片要求真实纪录,除对影调、色彩进行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修改。每幅(组)作品除标题外,应有简要说明。

    2.艺术类:指注重主观情感、审美意趣表达的作品。题材可涉及人文景观、社会生活、特定人物和静物、动植物等方面,包括传统暗房技术加工影像、数字技术特技影像以及实验摄影等作品。

    3.商业类:指以推介某种商品、服务理念或消费方式为目标的摄影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商品广告、影室人像、时装展现、城市建筑。本类作品均为单幅,不设组照。

    4.评委推荐佳作:为体现求同存异的评选要求,倡导丰富多样的创作风格,每位评委根据自己的审美评判,从金、银、铜质收藏作品以外的入选作品中推荐1件自己认同的作品作为评委推荐佳作。

四、特别说明

    1.参评者应实名投稿。主办方依据投稿人姓名进行评选、颁发证书。

    2.因违规等原因取消入选资格后,不再增补空缺名额。

    3.参评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参评者还应保证其所选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否则,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入选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凡在本届展览中入选的作者,均可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一本收入本人作品的图录。主办方有权在与本届展览相关的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不另付稿酬。

    5.本届展览评选结果将在镇江市摄影家协会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设立专用信箱,受理实名举报。评选最终结果将在镇江市摄影家协会会刊《镇江摄影》、镇江摄影网上公布。

    6.特别提示:

    纪录类入选作者有义务向主办方证明其作品的真实性,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方提供入选作品原始影像(原始数据文件或底片)。原始数据文件指直接从相机或数码后背中导出的、未经任何软件处理的、含有拍摄机型、拍摄时间、相关参数等完整元数据的文件。主办方对不能按规定时间、要求提供合格原始影像文件的纪录类入选作品实行“一票否决”。

    艺术、商业类作者如使用他人素材创作需注明。

    7.凡参评者,均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请严格遵守。凡不符合规定者,均视为违规,将取消参评资格。

    8.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等情形),一经发现将取消入选资格。主办方将根据违规情节,给予取消参评及入选资格、两年以上直至终身禁止参加镇江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展览影赛的处罚。

    9.主办方对本届展览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ok0511.com/forum.php? mod=viewthread&tid=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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