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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旅游法庭 一“快”解“游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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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29 15:18: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原标题:景区旅游法庭 一“快”解“游愁”
  近日,贵州设置了12个景区旅游法庭,根据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程序规定,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依法审理和化解游客维权案件以及与旅游有关的各类纠纷。(5月16日《人民日报》)
  听起来有点“艰深晦涩”,它们到底是干吗的?其实说白了就是“暖男”。有个段子说得清楚:当你说“我感冒了”,回答“多喝点儿水”属于万能型安慰,没什么用;回答“开门,我到了”,这才够“暖”。感冒如此,旅游纠纷也一样,不管是劝你消消气还是给你投诉壮壮胆,都不如旅游法庭第一时间立案、调解、裁判,来得及时、体贴又靠谱。
  所以,得知这个消息,不知那些热衷于坑蒙拐骗的人会作何感想,或许他们已经在逃离贵州景区的路上。而对于游客而言,这当然大快人心,值得奔走相告——旅游法庭将作为重武器,有力维护消费者权益,让无良的景区、旅行社或商家付出更高的违法成本,并起到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当然啦,如果遇到胡搅蛮缠的游客,商家觉得蒙受了不白之冤,也可以通过旅游法庭伸张正义、挽回颜面。
  再往大了说,旅游法庭的作用还不止于此。一方面,它们的从无到有对于相关执法部门而言也是一种“提醒”——辖区旅游纠纷太多,它们在面子上也不好看;而一旦监管缺位,它们甚至还可能站上被告席。因此,旅游法庭或将提高执法部门的责任心,进而强化日常监管。另一方面,它们的从无到有对于塑造旅游形象来说也是一手好牌。旅游法庭是为游客办实事,其背后是一种态度、一种姿态,有利于促进景区品牌、当地旅游形象的打造,可谓一举多得。
  当前,旅游法庭刚刚露面,其火力和能量仍待“实战”检验。不过站在“用户”的角度,其作用的发挥至少还要考虑三个问题。
  首先,够不够快?关于旅游纠纷处理,“慢”是游客的一大痛点。投诉渠道不够快捷、方便,而一旦陷入扯皮则是望不到边际的持久战。于是很多游客纠结于时间、精力的付出,不得不“忍气吞声”,发扬“退一步海阔天空”的胸怀。因此,旅游法庭的快捷程度是其成败关键。根据报道,法庭巡回审判点可以在第一时间立案、调解、裁判,为游客提供集成式、一站式服务。我们期待它的运行机制成熟、流程尽可能简化、周期越短越好——一旦维权也能像买东西一样方便,“消费者权益”五个字才能有切实的震慑力。
  其次,谁来“神助攻”?熟悉情况的人都知道,旅游纠纷涉及游客、景区、旅行社等,其中对于假冒伪劣商品鉴定、不规范经营活动定性等还需要工商、质监、物价、公安等部门配合。目前“旅游警察”已在多地设立,各部门如何联动将是影响法庭威力的重要因素。
  此外,能否深入人心?武器掌握用户才有威力,但当前消费者的维权情况并不乐观。一方面维权技能差,甚至对投诉渠道都一知半解;另一方面,维权意识、意愿较弱,很多人停留于埋怨、停留在怕麻烦。对此,宣传引导至关重要,只有深入人心、受人“拥戴”,旅游法庭才能有生命力,也才有“杀伤力”。(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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