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626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1000元 “光影之路”系列摄影活动 26期:莫愁湖公园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4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13 14:3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活动时间:2016年5月14日下午4:30(周六)
报名热线:李老师   025-85540399    18905182044  
拍摄地点:南京市莫愁湖公园

领队老师:范卫政(省协会员)
指导老师:
李文萍(省协会员)、蒋平(省协会员)
拍摄主题:花、鸟、人文、风景

为了配合建邺区举办的“锦绣建邺 乐游新城”摄影大赛活动,本次摄影实践课我们选择莫愁湖公园为摄影对象。广大学员用近期所学,不限制题材,不限制拍摄手法,只要用心,投入您的情感,真实地完成每一张图片。

关于举办“ 锦绣建邺 乐游新城”摄影大赛的通知
区机关各部门、各街道、各功能园区:
  为进一步打造“绿色新城、宜居新城、宜游新城”,让更多的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了解建邺,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建邺新城的美好影像,根据“精彩365 快乐每一天”年度文化活动安排,特举办 “锦绣建邺 乐游新城”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建邺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建邺区文化旅游局
  承办单位:        
建邺区摄影家协会、建邺区文化馆
二、时间地点:
展览时间:2016年10月,2017年5月
展览地点:建邺区政府一楼大厅
三、征集要求:
1、        征集时间:
第一时段:即日起至2016年8月7日止
第二时段:2016年8月7日至2017年春节前止
2、作品内容:
  作品分春、夏、秋、冬,反映建邺区景区(点)、景观、商务、休闲、健身,都市风貌,生态美景、滨江风光、文化娱乐、文艺演出、百姓生活。
  拍摄相关地点为:莫愁湖公园、南湖公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云锦研究所、万达广场、绿博园、太阳宫、金陵江滨酒店、江苏大剧院、金陵图书馆、艺兰斋美术馆、江苏档案馆、江苏科技活动中心、南京市政务中心、雨润涵月楼酒店、中央商场河西店、奥体中心、金奥菲尔蒙酒店、河西中央公园、国际博览中心、轻轨、河西地下综合管廊、国际青年文化公园、青奥村、青奥双塔、保利大剧院、奥林匹克博物馆、南京眼步行桥、青奥森林公园、鱼嘴湿地公园、河西城市生态公园等。
3、作品要求:
  本次作品征集只接受电子文件jpg格式,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小于3M,边长不得低于2500像素(尺寸不符合要求视为自动放弃比赛),作品的文件名须为:作品名称、拍摄地点、作者姓名、联系电话,电子邮件时须在“主题”栏填写“***(作者姓名) “锦绣建邺 乐游新城”摄影比赛的字样。
  比赛作品要求真实记录,不得用各种数码手段对照片中的人物、建筑、绿化进行拼贴、挖补等加工,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比赛资格。图片只能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一律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城市风光中的天空可尽情发挥摄影师的想象。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请将作品发送至:sfpy@163.com  (作品请打包压缩发送,勿单张发送)  联系人:蒋榕宁 联系电话:18912962189
四、奖项设置:
  第一时段截稿作品中筛选出120幅作品,评选出一等奖4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8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24名(奖金各150元),入围作品72名奖金各50元。
  第二时段截稿作品评选奖励方法同上。
五、其他事项:
  投稿者必须保证所有稿件不含有任何违法内容,也未侵犯他人的
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名誉权、肖像权。投稿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请投稿者详阅以上条款,投稿即视为认同所有规则。获奖入围及约稿作品建邺区有权用在本区的宣传上,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建邺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建邺区文化旅游局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