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7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投资7.2亿元 青岩古镇冲刺国家5A级景区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5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6-5-8 14:53: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投资7.2亿元全面提升品质
  青岩古镇冲刺国家5A级景区
  “中国最具魅力小镇”青岩创建5A级旅游景区工作进入最后冲刺。到今年底,将完成65个提升项目,包括景观提升、文化提升、交通管理、景区管理、宣传推介五方面,总投资72311万元。其中,55项近期项目,总投资64321万元,将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
  青岩古镇历史文化积淀丰富,地域特色独具魅力,历经600多年沧桑演变,如今成为多元文化汇集的“中国最具魅力小镇”之一。2013年,青岩古镇启动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工作,2014年,作为第九届贵州省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主会场,近50亿元的投资建设使0.8平方公里的古镇旅游区扩展到4.8平方公里,形成了以古镇为核心,周边的青岩堡、小西冲村、姚家关村、南街村、西街村、大兴国寺、观音祈福寺、非遗博览园及田园风光区等组合而成的大景区。同时,完善了“行、游、住、吃、购、娱”等旅游要素,构建“快旅慢游”体系,提升了文化品位。
  2015年11月,青岩古镇被全国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评定委员会列入创建5A级旅游景区预备名单,正式进入创建期。下一步,评选专家将以普通游客身份,按照5A级旅游景区评估标准,随时、随机为古镇暗访打分。
  近日,记者从青岩创5A景区工作指挥部获悉,景区提升项目表已全部定稿。65个拟建设项目总投资达72311万元。其中近期实施项目55个,预计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远期实施项目10个,今年7月启动,12月完工。
  延伸阅读
  今年底,青岩古镇会变啥样
  据悉,到今年底,景区65个提升项目完成后,青岩古镇的历史文化、宗教文化、军事文化、红色文化、移民文化、民风民俗文化、非遗文化、饮食文化等将得到进一步的挖掘和展示,让游客有看、有听、有吃、有玩、有参与、有体验,让青岩古镇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
  景观提升方面
  41836万元用于16个项目的建设和改造,包括全部景区综合管网改造、环境整治、古建筑维护、景观绿化、夜景灯饰亮化和建筑设施美化处理。
  同时,还将增加茶马古道、青岩古驿道景点,以及完善周边的水碾、作坊等景观配套设施;新建大茨窝烽火台、3000平方米的寿佛寺景点配套服务设施;改造景区范围内所有厕所,新建3处三星标准公厕;增加古镇公共休息区33处、观景平台3处。
  交通管理方面
  投入7500万元用于景区内的生态停车场改造、游步道修复、约15公里景区盲道铺装、外部交通标识完善、交通管理体系建立以及古镇慢行系统的改善。
  届时,新建的电瓶车站与原有的电瓶车道连接,形成路宽约4米、长2公里的古镇外围电瓶车完整游道,景区道路整洁、行车方便、标识清晰、交通规范。
  景区管理方面
  共设置项目26个,总投资1.1亿元,用于消防安全、医疗服务、公共设施和食品安全等服务,以及旅游及相关产业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监管。
  古镇将修建600平方米的消防管理所,形成独立消防系统,做到景区内部消防设备全覆盖。除完善医疗服务点医疗设施外,景区还增设3处公用电话,在北门游客服务中心新增无障碍坡道,同时,为特殊人群增加残疾人轮椅、拐杖、儿童推车等服务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智慧旅游建设工程将投资6000万元,包括智慧旅游综合管理平台、景区监控管理平台、智慧旅游分类管理平台、景区一卡通管理平台、办公管理平台、智慧旅游应急管理平台、旅游交通运营管理平台、智慧旅游平台硬件系统等内容。
  文化软实力提升
  远近期项目共投资9810万元。将建设“青岩赵公专祠军事文化展馆”,拟运用影像地图、互动触摸屏、半景画场景复原等手法,介绍青岩古镇从建城到抗战时期的军事文化;在慈云寺内建立“花溪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主要包括内部基本陈列、多媒体互动、场景复原、实物征集、艺术创作、传承人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研发、传统手工展演、项目表演活动(如青岩花灯戏表演)等。还将编制青岩古镇保护导则,强化对青岩古镇的保护,恢复维修一批历史古建筑;加强对游客的服务和互动,在景区内设置3处邮政服务中心点,建设RFID24小时城市街区图书馆和电子图书自助借阅机,在城墙上增设战车、长矛等军事用品,在古镇内增加精品客栈、茶楼、咖啡馆等休闲项目等,增强游客的体验性、舒适性。此外,还将策划大型实景演出等,以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