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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征集“四好农村路”主题摄影和微视频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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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6-19 04:4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全面展示“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在助力乡村振兴、促进文化旅游方面的成效,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简称三部门)联合开展“四好农村路”主题摄影和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
  此次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摄影作品和微视频,生动展现“四好农村路“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成效,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营造良好氛围。
  征集内容
  征集作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效、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村旅游、建设美丽中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
  (一)摄影作品。单照、组图均可,以党的十八大以来完成的摄影作品为主,也可结合历史变化提供新旧照片组图。
  (二)微视频作品。作品必须符合征集活动主题,独立成篇,类型不限,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
  作品要求
  (一)报送作品要求为本人(团队)原创,严禁抄袭,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版权。报送作品须保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报送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自行负责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承办单位不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作品须保留原始数据备查,并签署原创承诺书(附件1)。
  (二)报送摄影作品可以就对比度、亮度、饱和度等进行简单调整,不得对原始影像的真实性进行删改、添加、合成等技术调整,也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微视频作品内容允许使用其他授权画面,但不得超过总时长的5%。
  (三)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作品不退稿且不退存储介质。主办单位有权在媒体、图书、画册、展览以及其他相关宣传活动中使用(商业广告除外)作品,作者有署名权,并不再支付稿酬。
  工作流程
  (一)征集遴选。作品征集截止日期为7月30日。征集结束后,三部门组织开展优秀作品遴选,选出一批主题鲜明、立意新颖、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的优秀作品。
  (二)发布宣传。三部门视情联合发布优秀作品名单。优秀摄影作品和微视频作品将编入相关图书、画册等,通过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系统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介,在“车、船、机、路、港、站”等服务窗口的电子屏、显示屏等予以宣传展示。
  报送方式
  各地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作品报送,企事业单位员工、社会创作者可将单独报送,征集作品均报送至活动承办单位中国交通报社。
  (一)摄影作品。参与者须填写活动承诺书(附件1)和作品征集表(附件2),以上材料扫描版与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jtbsyds@zgjtb.com,邮件标题注明参与的名称及类别。联系人:张超群010-64253599、
  (二)微视频作品。参与者须填写活动承诺书(附件1)和作品征集表(附件3),以上材料扫描版与作品一并发送至邮箱peixun@zgjtb.com,或将储存作品的介质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在邮件标注“参加征集活动作品”。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西里二区13号楼北门中国交通报社202室,邮编:100011,联系人:吴晓军010-65299676、
  扫码领取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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