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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践行精神文明建设是为了人民幸福美好生活的宗旨,全面展示我旗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取得的阶段性成就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变化,用镜头记录身边文明,定格美好瞬间,激励广大群众赞美鄂托克、热爱鄂托克,特举办“印象鄂托克·温暖瞬间”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2月17日止
2、征集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参加,也可以集体形式投稿。本次大赛分专业组和业余组两个类别进行,每个参赛者限投3幅作品。
3、大赛主题
印象鄂托克·温暖瞬间
4、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鄂托克旗委员会宣传部
鄂托克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单位:
内蒙古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鄂托克旗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鄂托克旗融媒体中心
鄂托克旗摄影家协会
5、征集要求
参赛作品要紧紧围绕鄂托克旗文明城市创建主题,体现创建利民惠民导向,从净美新环境、暖心身边事、幸福文明风等不同角度诉说自己或身边人、身边事的发展变化。净美新环境方面,重点反映我旗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城市基础环境、交通秩序、全域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发生的巨大变化;反映百姓身边的新气象、新变化,展现我旗广大群众置身优美环境、乐享创建成果的美好画面;暖心身边事方面,展现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开展联创共建、邻里互助、志愿服务、文明出行、文明餐桌、文明旅游等新时代文明实践行动的精彩瞬间;幸福文明风方面,反映公民道德建设、先进典型选树、乡风文明培育、移风易俗等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效,特别是创建过程中涌现的感人的团队或个人故事场景。
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照片,涉及内容仅限在鄂托克旗行政区域内,拍摄时间要求2021年以来,手机、相机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组照视为一幅)。稿件一律为电子文件JPG格式,文件不小于2MB。
专业组作品要求:参赛作品黑白、彩色不限,在不改变照片内容的前提下,可以对照片的锐度、饱和度、对比度、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等作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移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处理。多重曝光作品不予参评。在全旗历次影展中获奖作品不予参评。
业余组作品要求:只接收彩色投稿作品,任何数码、手机拍摄的作品均可投稿,投稿作品画面不得添加任何文字、水印和边框,不接收局部改变色彩的作品参赛。仅允许对作品进行亮度、对比度、饱和度和剪裁等适当调整。
所有作品要主题突出,内容健康,立意新颖,构思巧妙,寓意深远、富有感染力。
6、投稿方式
投稿作品都要填写《“印象鄂托克·温暖瞬间”参赛作品登记表》(登记表见文末附件),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拍摄时间、地点等简要文字说明,连同作品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凡不按要求投稿的,一律不予接收。
投稿邮箱:447688508 qq.com
联系人:牡兰
联系电话:15044770778
7、奖项设置
1.专业组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品为文创产品)
2.业余组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一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奖品为文创产品)
所有获奖作品在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认获奖,均颁发证书。主办方将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从奖金中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评奖办法
摄影比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作品的真实性、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主办方将聘请专家评审组,对所有来稿首先进行初评,确定入围作品后,继续评选出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9、作品展出
主办方将从获奖作品中遴选部分作品进行公开展出,具体展出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鄂托克发布”“文明鄂托克”“鄂托克文艺”微信公众号公布。
10、其他事宜
1.大赛不收参赛费,作品一律不退稿,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凡参赛作品,主办方可用于展览、画册、报纸、杂志、网络、公益广告等非营利性的相关宣传,不再另付稿酬。
2.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人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和后果。
3.凡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项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4.其他未尽事宜,鄂托克旗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保留最终解释权。
附件:“印象鄂托克·温暖瞬间”参赛作品登记表。.docx
https://mp.weixin.qq.com/s/ib5JgDWirHepM4goHYPi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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