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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水村是台城街道第一批“生态宜居美丽示范村”。在台城街道的大力支持下,桂水村以“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为突破口,落实“七强八改九提升”,新建和升级改造无害化卫生公厕4间,建成村级污水处理站4个,已投入300多万元完成村道升级改造工程,并将投入1000多万元开展村环境景观改造、华侨建筑外立面升级改造、村级党群服务中心升级改造等工程,进一步优化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投入300多万元建设街道片区党校,占地面积约380平方米,可容纳100人上课。聘请专业讲师、先进典型、能人好手、基层干部、土专家等优秀人才,建立起5大类别44人的师资库,组成了一支具有较高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接地气的宣讲团队,让优质师资传授到基层,让基层党员群众充分享受优质培训。桂水人杰地灵,出洋人数众多,英才辈出。清朝光绪十九年(1893年),余钧、余灼兄弟考取贡生第一名。抗日战争时期,大批海外华侨投身于抗日救国运动,涌现出一批可歌可泣的英雄人物。桂水南乐村余新贤兄弟,一门四虎将,成为一段传奇佳话。通过举办摄影比赛,展示桂水村的优美生态环境、淳朴乡村风貌、深厚文化底蕴和独特华侨建筑景观。
主办单位:台山市台城街道桂水村委会台山市邮政储蓄银行
承办单位:台山市摄影艺术学会
一、活动细则
1、比赛截稿时间:2020年10月30日。参赛者将摄影作品发送至邮箱:tspf2012 163.com,联系人:李荣基;QQ:616448948;手机:13392053189。发送作品时务必将每幅作品名称修改为:作品名+真实姓名+手机号码的形式报送;
2.参赛作品统一上传最大尺寸JPEG格式的照片(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每人限投15件作品(组照4-6张一组);
3.参加者对其提交作品的版权、著作权、肖像权负有全部的法律责任。如创作者剽窃他人作品而产生法律纠纷,由参加者承担法律责任,与主办方无关。
4.作品必须取材于桂水村行政区域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5.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未入选作品如被使用,另外支付稿酬);在将作品用于对外宣传时,主办方根据情况有权对作品的标题及文字说明进行更换或修改而无需知会参加者。
6.禁止评委及其近亲属投稿,一经发现随时取消一切资格。
7.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并可在媒体上通报。
9.比赛不收参加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获奖证书、奖金1000元
二等奖2名:获奖证书、奖金各600元
三奖3名:获奖证书、奖金各400元
优秀奖30名:获奖证书、奖金各200元
注:一二三等奖获奖作者只领取最高奖项,优秀奖获奖数量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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