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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第22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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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2 16:28:5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第22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同时编辑出版《2020第22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摄影画册;举办“全国摄影家走基层主题摄影采风系列活动”诚挚邀请摄影团体、摄影家参赛。
一、征稿要求及细则:
1、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5月25日截稿;
2、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只收纸质照片,规格为10英寸(最大边长25.4厘米);每位投稿人不论参加几个类别,总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8幅(按排列顺序在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往届大赛获奖作品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3、每幅参赛作品背面须粘贴参赛表。作品类别请作者确定并填写,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主办者对获奖作品在与本届大赛相关活动中有绝对使用权,不另付稿酬;
4、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结束后出版《2020第22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获奖作品集》,不收取入编费用,自愿优惠订购;
5、作品获奖后短信或邮箱通知作者,并在中国摄影网(www.cnphotos.net)、中国艺术摄影网(www.zgyssyw.com)及微信公众平台和《摄影导报》公布,获奖者按要求、时间及时提供电子文档,用于影像鉴定和编辑出版《获奖作品集》画册,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6、选送作品投稿参赛者均视为同意本启事之所有规定,凡不符合大赛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参赛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二、类别及奖项设置:
本届摄影大赛拟设获奖作品约720幅左右。
1、综合类:共设特等奖10幅;
2、艺术摄影类:共设奖15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100幅;
3、纪实摄影类:共设奖15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100幅;
4、风光摄影类:共设奖150幅:其中金奖7幅;银奖15幅;铜奖28幅;优秀奖100幅;
5、人像摄影类:共设奖8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0幅;优秀奖58幅;
6、工业建筑摄影类:共设奖50幅:其中金奖3幅;银奖7幅;铜奖9幅;优秀奖31幅;
7、花卉动物摄影类:共设奖50幅:其中金奖3幅;银奖7幅;铜奖9幅;优秀奖31幅;
8、航拍摄影类:共设奖80幅:其中金奖4幅;银奖8幅;铜奖10幅;优秀奖58幅;
组织工作奖:对在摄影大赛中组织20名以上摄影家参赛并征集摄影作品100幅以上,且获奖成绩突出,并积极组织获奖摄影家参加颁奖创作活动的摄影团体和个人,授予“第22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优秀组织奖”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牌;获奖者以最高获奖档次为准,不重复获奖;组委会将根据来搞情况,对获奖数量适当调整。主办方对本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和修订。
2020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
为表彰多年来在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系列活动及在摄影界辛勤工作并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士,特设立2020“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对积极参与本届及历届全国艺术摄影大赛等活动,取得卓越成就和突出贡献的会员、摄影家、组织工作者进行表彰。
1、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终身成就奖1-2名
2、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创作成果奖3-6名
3、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优秀组织奖5-8名
4、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风雨同舟奖10-15名
5、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特殊贡献奖5-7名
6、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勤勉创作奖5-8名
作品类别解释
1、综合摄影类特等奖:在所有参赛作品类别中选出;
2、艺术摄影类:经过艺术构思和技巧进行艺术创作,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与审美价值的作品,以及电脑创意或传统暗房创意作品;
3、纪实摄影类:以纪实摄影手法,关注社会自然生活等题材的新闻和纪实作品;
4、风光摄影类:以自然生态、旅游、人文景观为题材,以表现大自然神奇与美丽为主的摄影作品;
5、人像摄影类:以表现人的形体、表情、气质和外貌,兼具审美性的人像摄影作品;
6、工业建筑摄影类:以工业生产场景及古今建筑风格为题材的摄影作品;
7、花卉动物摄影类:以花卉、动物、静物、微距、小品等为创作题材的摄影作品。
8、航拍摄影类:必须用航拍机拍摄,题材不限。
9、①凡有成就的摄影家和摄影组织工作者可以公开申报“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摄影组织奖”、“CAPA艺术摄影金鼎奖--创作成果奖”;②特殊贡献奖由组委会根据对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及CAPA组织的活动中做出的贡献确定提名;风雨同舟奖由组委会统计根据参加全国艺术摄影大赛及颁奖采风活动次数确定提名;终身成就奖由金鼎奖组委会根据情况提名推荐,或由省级以上摄影组织提名推荐,不接受个人申报;
大赛组委会由中国摄影网、中国艺术摄影网、中艺摄影文化艺术中心组成,负责征稿和承办工作;评委会由中国艺术摄影家协会、中国摄影网、中国艺术摄影网组成并邀请评委,负责评选颁奖发证工作。作品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厚名家,不薄新人。
评选日期 :2020年7月中旬。
集中组织投稿须知。投稿截止到2020年5月25日。
1、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
                                  PSA China赤峰摄影工作站;
                                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赤峰分会。
组织实施: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国际影赛部。
责任人:刘   刚。
2、电子版参赛作品提交方式:357166246@qq.com。(调整洗印费5元/幅;交款微信13034797543)打款后寄送作品。
3、洗印好的纸质作品提交:和美建材城A30-22厅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13947369884。
4、咨询电话:13739938228 、13947608686。
5、联系人:刘   刚 、于   洋。
                               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
                            PSA China赤峰摄影工作站
                    内蒙古旅游摄影家协会赤峰分会
                                              2020年4月22日
  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宗旨   
       赤峰艺术摄影家协会微信公众平台
欢    迎   关    注
    投稿邮箱:357166246@qq.com
  入会联系电话:(0476)3996229
    协会会址:内蒙古赤峰市新城区和美建材城A30-22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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