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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2018年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奖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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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07:33: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29 11:37 编辑

为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艺创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推出具有时代特色的文艺精品,发掘具有潜力的优秀文艺人才,促进我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提升怀柔文化软实力。根据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关于印发《怀柔区文艺原创作品奖励办法》(京怀宣发〔2017〕4号)的通知精神,2018年继续开展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奖活动。怀柔区作家协会负责广泛征集文学类作品,并统一上报。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激发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心聚力,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导向性、公正性,表彰和奖励那些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体现我区文学艺术创作思想高度、艺术水准和时代精神的优秀原创文艺作品。
二、参评作品类别及参评范围
参评作品类别为:文学、美术、摄影、书法(篆刻)、音乐、剧本(电影、电视剧、戏剧)、舞蹈、曲艺、朗诵、绘画、文艺理论、文艺评论、文化调研报告等文化艺术门类。
参评范围: (一)怀柔区各镇乡街道、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二)怀柔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的作品应以宣传怀柔为主题,并对宣传怀柔有重大影响力;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评选作品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之间,创作的原创作品。并在此期间在省(市)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或在我区《文化怀柔》、《怀柔报》、《怀柔文艺》等刊物上发表,及在社会上公开演出的作品。
三、评奖标准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引领社会风尚。
(二)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表现地方特色,反映人民心声。
(三)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参与性,社会效益明显。
(四)积极参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深受群众喜爱和认可,在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落实公共文化工作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五)参评作品具有完全知识产权,无法律纠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对表现怀柔历史文化内涵的重大题材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作品,予以重点奖励。
(七)荣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文化类表彰的,优先给予奖励。
四、奖项设置及奖金
各艺术类别均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800元;三等奖15名,奖金500元,纪念奖若干名。奖金为税前。
五、组织机构
(一)设立活动组委会及其办公室。(见附件)
(二)成立组委会领导下的各门类专家评审小组。(名单附后)
(三)成立监督和公证组织,由文化委党组纪律检查和监督部门及区公证处同志组成。
(四)成立仲裁机构,由组委会执行主任和成员三分之二以上人员组成,对有争议事项实行仲裁。
六、评奖基本程序
(一)作品报送。作者将参评作品报送评奖办公室,进行分类。
(二)作品初评。由怀柔区各文艺类别专家小组进行,凡经审定进入参评范围的文艺作品即可获纪念奖。
(三)作品终评。由组委会聘请有关专家对入围的作品进行终评,评选出各文艺类别的金奖、银奖和铜奖。
(四)监督公证。由文化委党组纪检监察部门和公证员全程监督公证,确认评选结果。
(五)批准评选结果。由组委会办公室上报评选结果,经组委会讨论通过后,正式生效。
(六)评选结果揭晓。公布评选结果,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奖金。
七、评奖纪律
(一)此次原创作品评选活动由组委会负总责,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组织机构各负其责。组委会实行责任追究制,哪个环节出现问题,追究哪个环节负责机构和领导责任。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人情请托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将取消作品参评资格,同时取消有关专家评委资格。
(三)组委会和评奖办公室人员,涉及参评作品作者的,应主动回避。
八、奖项管理
(一)此次评奖活动由区委宣传部、区文化委共同举办。
(二)此次获奖作品将由区文化委具体收藏使用。
九、作品报送方式、时间及地点
自即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止。文学类作品统一投稿到怀柔区作家协会信箱:bjhrzjxh@126.com。其它作品报送到怀柔区文化委评选办公室(文化委一楼演艺中心)。
十、特别声明
(一)凡入围、入选作品,其作者须承诺其作品的使用权归怀柔区文艺原创作品评选组委会(怀柔区文化委员会)所有。
(二)提交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承担一切后果,与活动组委会无关。
(三)所提交的作品原则上不退还。
(四)凡提交作品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本方案由文化怀柔原创作品评选组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1、怀柔区文化怀柔原创作品评选组委会成员 名单
2、2018年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征集细则
3、2018年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申报表

2018年8月3日

附件1:

怀柔区文化怀柔原创作品评选组委会成员名单
顾    问:火  华  宋庆丰
总    监:陈宝明  鲍云贤
主    任:夏占利  郭顺才
成    员:田正科  郭大鹏  曾春根  
          武学兵  钟宏城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武学兵
副 主 任:吴淑民  李艳婷
成    员:齐  聪  程  琳
地    点:怀柔区迎宾北路7号文化委员会演艺中心
电    话:69698779

附件2:
2018年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征集细则
一、参评作品类别
参评作品类别为:文学、美术、摄影、书法(篆刻)、音乐、剧本(电影、电视剧、戏剧)、舞蹈、曲艺、朗诵、绘画、文艺理论、文艺评论、文化调研报告等文化艺术门类。
二、参评范围:
(一)怀柔区各镇乡街道、公共文化机构、文化企业、文化类社会组织、文艺团体或个人均可申报。
(二)怀柔区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其申报的作品应以宣传怀柔为主题,并对宣传怀柔有重大影响力。
(三)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当对作品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
(四)评选作品时间范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之间,创作的原创作品。
三、评奖标准
(一)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引领社会风尚。
(二)关注现实生活、体现时代精神、表现地方特色,反映人民心声。
(三)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和参与性,社会效益明显。
(四)积极参加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深受群众喜爱和认可,在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推动落实公共文化工作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
(五)参评作品具有完全知识产权,无法律纠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六)对表现怀柔历史文化内涵的重大题材和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的作品,予以重点奖励。
(七)荣获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或权威机构文化类表彰的,优先给予奖励。
四、各门类评奖细则
(一)文学类:
1、文种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现代诗、古体诗包括楹联)。
2、在省(市)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或在我区《文化怀柔》、《红螺》、《怀柔报》、《怀柔文艺》等刊物上发表的作品。在各类征文活动中获奖的文学作品也可参评。
3、正式出版的各类文学集册和专著,均可参评。
4、报送时需提交刊登复印件及原文电子版。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5篇。

附件3
2018年文化怀柔原创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申报表

原创作品
基本情况
参赛类别

作品名称

作者姓名

创作时间

联系方式

申报理由:

(原创作品的主要内容、参演情况、获奖情况、覆盖人数、社会效益等内容)

照片及视频资料
理论著作、文学等静态的作品附照片5张(JPG格式,3M以上)
舞蹈、音乐、戏曲等动态的作品报5分钟视频(高清格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有详细材料,另附)

说明:
此表及文字、照片、视频材料将作为区文化委组织专家进行终评的重要依据,请逐项认真填写,逐条做好提供。此表可以复印,报送时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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