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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诗画洞头·海上花园”全省摄影大赛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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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7 07:40: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由浙江省摄影家协会、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主办,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宣传部、温州市摄影家协会、温州市洞头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温州市洞头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协办,洞头区各街道(乡镇)、温州市洞头区摄影家协会承办的“诗画洞头·海上花园”全省摄影大赛如期而至,即日起征集优秀摄影作品,大赛奖品丰厚,总奖金5万余元,奖项分设金、银、铜、优秀奖共计100个名额。一等奖奖金5000元。

据了解,本次大赛征稿时间长达3个月(投稿时间:7月1日-10月7日),参赛作品可以形式多样,无论是专业相机,还是手机或航拍,若将百岛洞头的美收入镜头予以呈现,其作品反映洞头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时代发展成就,均可参赛。欢迎摄影爱好者雀跃投稿(350757276@qq.com)。

洞头区是浙江省温州市四大主城区之一,地处浙南沿海,瓯江口外,全区共302个岛屿。洞头不仅是浙江省重点风景名胜区、浙江省最值得去的五十个景区之一,且是全国唯一以县(区)域冠名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全国海钓基地、中国十大摄影发烧风景地、中国最佳海岸摄影地,风光迷离,山海兼胜,人文荟萃,气候宜人,富有“岛奇、礁美、滩佳、鱼鲜、生态优”特色。
本次赛事旨在搭建一个权威性、高水平、多层次的交流平台,以摄影作品为载体,全面展示近年来洞头区海上花园建设成就,展现洞头社会发展及百姓幸福生活的崭新面貌,诠释海岛自然风光和人文风情。

新闻链接

奖项设置

1.金奖2名,各奖人民币5000元并颁发证书;

2.银奖3名,各奖人民币3000元并颁发证书;

3.铜奖6名,各奖人民币1000元并颁发证书;

4.优秀奖89名,各奖人民币300元并颁发证书。

同一作者获等级奖作品只限1件(组),获优秀奖作品数量不超过5件(组)。评奖结果将同时在浙江省摄影网、浙江省摄影家协会公众号、温州市摄影家协会公众号、温州市摄影家协会网站、洞头发布公众号、洞头传媒公众号、洞头摄影家协会公众号等平台上公布,本次获奖均可作为加入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摄影家协会条件之一。

征集方式

1.参赛作品以纸质方式投稿,要求规格为10英寸(长边)、方片8×8英寸;异形作品每幅面积不超过80平方英寸。投稿时请同时附上“诗画洞头·海上花园”的标注及作品标题、拍摄时间与地点、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资料信息。

2.参赛者在采风创作时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发生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可作亮度、对比度、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谢绝已在省市级以上摄影大赛中获奖的作品参赛。

4.参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纠纷,由作者自负。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凡投稿即视为同意本公告之所有规定。

6.收稿时间截至2018年10月7日。

7.联系人:叶凌志:13867751911。

8.投稿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县前路12号(洞头区摄影家协会),叶英群收,邮件统一标注为“诗画洞头·海上花园”摄影大赛。

获奖作品要求

1.由主办方共同邀请国内著名摄影家、专家、学者等组成评委。获奖者应在评奖结果公布后7日内将获奖作品的原始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350757276@qq.com,逾期不提供即为放弃获奖资格。电子照片要求规格不小于5MB、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

2.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出版、印刷、宣传、展览等与作者使用权共享的权利(非营利性),不再支付稿酬。

3.获奖作品如有违法违规情况被举报,经核实无误的,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回获奖证书及奖金。

4.所有获奖作品的作者奖金个人所得税由举办单位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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