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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美丽大寨 魅力苗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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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2 07:5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图文 / 康宁  编辑 / 黄剑
“美丽大寨  魅力苗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在古蔺县西部,有一颗耀眼的明珠,这里青山绿水,景色怡人,是“天然氧吧”;这里芦笙悠扬,歌舞欢畅,苗汉同胞热情好客,这里就是“美丽大寨 魅力苗乡”。


近年来,大寨苗族乡紧抓脱贫攻坚政策机遇,大力改善基础设施,大力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建设,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镇。为推动古蔺县全域旅游发展战略,打造全县旅游文化品牌,扩大美丽大寨对外宣传力度,推动大寨苗族乡旅游及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提升大寨的知名度与影响力,特举办“美丽大寨  魅力苗乡”摄影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热忱欢迎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泸州市摄影家协会、大寨苗族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办公室、富民村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大寨苗族乡手机摄影辅导站

承办单位:古蔺县摄影家协会
二、作品征集
1.作品题材内容:以近两年来大寨苗族乡境内美丽的自然风光和民风民俗为题材,围绕脱贫攻坚和民族团结两大主题的摄影作品,具体如下:

(1)风光类:山水风光、田园风光、旅游景区景点等;
(2)人文类:民俗风情、群众生活、节事活动、山乡新貌、农业生产等。


2.征稿时间: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10月20日。

3.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取材于古蔺县大寨苗族乡境内,不限于拍摄器材(相机、手机)和拍摄手段,彩色、黑白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5幅,1组照片计1件作品。
(2)作品应保持原始内容,谢绝后期创意(挖补、增减、拼合等),只可接片、色彩饱和度调整或适当裁剪。
(3)作者应保证作品的原创性,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所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由作者自负责任。
(4)对于入选作品,主办方有权在媒体、网络、广告上使用,以及展出、出版等,不再支付给作者报酬。
(5)本通知解释权属于大赛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4.投稿要求:
(1)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在3M以上。每张作品以“作者姓名-作品标题-相机拍摄(手机拍摄)-联系电话”形式命名(如:余其松-苗乡巨变-手机拍摄-18982465990),多张作品的请打包发送。
(2)投稿邮箱和联系人:
投稿邮箱:421385508@qq.com
联系人:王 静,电话:13378267979
(3)本次大赛只接受邮箱投稿,未按要求命名、投稿,或因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不实的,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评审和奖励
1.本次大赛将邀请省摄影家协会专家进行评审,确保大赛的专业性和公开、公平、公正。

2.奖项设置:
一等奖:2件,每件奖2000元;(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各1件)
二等奖:4件,每件奖1000元;(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各2件)
三等奖:10件,每件奖500元;(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各5件)
优秀奖:30件,每件奖200元。(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各15件)

3.获奖作品由主办单位颁发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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