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269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8000千元 琼中“a摄影比赛”征集中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913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4-30 13:5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黎苗同庆 魅力琼中”摄影比赛
活动方案
为提升琼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推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全域旅游理念营造氛围,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海南省摄影家协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联合举办2017年“黎苗同庆 魅力琼中”摄影比赛。欢迎省内外的摄影家、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征稿启事具体如下:
一、比赛主题

围绕建设“黎苗同庆 魅力琼中”主题,全方位、多角度地记录和展现琼中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城乡建设日新月异、民族团结和睦共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亲水、亲绿、宜商、宜居的琼中新面貌。
二、比赛宗旨

将摄影艺术,通过真实直观、生动鲜活的图片,展示琼中在“秀美灵气的自然风貌、优美舒适的人居环境、幸福康乐的人民生活、丰富多彩的人文景观”,多维度、全方位地展现琼中的魅力所在,为全面建设全县各族人民美丽的幸福家园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
三、参赛对象

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海南省摄影家协会、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五、截稿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
六、作品内容要求

投稿作品须在琼中黎族自治县境内拍摄,反映琼中黎族自治县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及民俗和社会、经济发展等作品均可投稿参展,作品体裁不限,鼓励风格独特、个性鲜明、富有时代感的作品。
七、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不得装裱,组照不超过6幅(组照按1幅计算),每位作者投稿数为10幅。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相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2、曾入选省级以上摄影比赛的作品及琼中举办的摄影比赛中获奖及被征用的作品,不得参加本次比赛;曾入选各类摄影比赛,作者放弃获奖权利或被取消参赛资格的作品,严禁参加本次比赛。

3、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参赛作品的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4、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拥有使用权,以及授权公益使用,不再支付稿酬。主办单位在评选结束后将调取所有入选作品大数据的原始数字文件,用于展览、出版物、印刷品、媒体网络、宣传广告等用途。

5、投稿者均视为有原始数字文件参赛,入选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

6、主办方对本次摄影大赛征稿启事具有最终解释权。
八、参赛作品投稿方式
上传至342873603@qq.com邮箱,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者作品题目、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区。上传作品时,打包为一个附件,邮件主题格式需填写:2017年“黎苗同庆 魅力琼中”摄影比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
九、参赛作品评选方法

1、评选活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奉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邀请摄影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2、评选结果将在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广播电视台、“琼中宣传”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十、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8000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8名,奖金各15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60名,奖金各500元及获奖证书;

在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

以上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来源:琼中宣传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93531444&ver=1&signature=iI*G7k-lPKn0faUlvJ8ki*HF9zEda8UASL7KhPTKbfkSO4gZpml8jEIUA-vu1BfpKI48d5WFKDQPXB7s08ZsXX5BL-m5PIuHpzcJJwKsvkOUydO5b2m3JvDzl0SLKxiedRzb3BP5nzU6jULSZoYtyH*b4fMo0Cc0E90arhz3XS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