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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2017“吉润杯”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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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8 18:29:3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吉润杯”
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
2017第二届普宁梅花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
    普宁市位于广东省东南部潮汕平原西缘,是中国著名侨乡,中国共产党革命老区;普宁是“中国青梅之乡”,青梅树种植面积达16.3万亩;普宁四季如春,素有“水寨之乡”的美称,普宁以山水风光、天然温泉、潮人文化、革命迹地、宗教寺庙等名胜古迹为特色,构成了普宁特有的自然、人文游景观。
    由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承办的2017第二届普宁梅花旅游文化节系列活动之“吉润杯”普宁旅游风光摄影大赛,即日起全面启动并征集相关摄影作品,热诚欢迎摄影人积极参与、踊跃投稿。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普宁市人民政府
二、指导单位:广东省青年摄影家协会、广东省文联艺术馆、普宁市旅游局
三、承办单位: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四、协办单位:普宁市文化馆、普宁城市网
五、冠名单位:普宁市吉润混凝土有限公司
六、征稿主题:青梅花开,魅力普宁

七、奖项设置
1、相机组奖项:
一等 1名  10000元+证书
二等 2名  3000元+证书
三等 3名  1500元+证书
优秀 10名     500元+证书
入选 50名  100元+证书
2、手机组奖项:
一等奖 1名  每名奖金2000元+证书
二等奖 2名  每名奖金1000元+证书
三等奖 3名  每名奖金500元+证书
优秀奖20名  每名奖金100元+证书

领奖注意事项:
1、需要真实身份;
2、奖金需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3、参与者必须遵守比赛各项规则和要求。

八、参赛细则
1、参赛方式:比赛不分专业、业余,欢迎报名参赛(不收报名费);
2、参赛对象:全国各大摄影机构、专业摄影师、摄影爱好者和各大媒体均可参加;
3、参赛作品内容:通过拍摄“第二届普宁市梅花旅游文化节”各大环节活动,表达大赛的主题思想,反映普宁梅花盛开带给人们美好的感受,以及放在普宁市拍摄的,包括但不限于普宁市各地人文、风光、建筑、民俗等各类题材的照片均可参赛,拍摄时间不限。

九、参赛要求
1、相机组:参赛作品须为数码照片,不低于1000万像素(文件名中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作品格式可为TIFF或JPG,参展作品数量5张/人,黑白彩色均可;
2、手机组:参赛时提交的作品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300k—500k之间(文件名中请注明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拍摄时间、地点),所有参赛作品可以利用手机自带的修图软件进行修饰,照片必须包含原始信息,以便评委确认照片为手机拍摄;
3、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或参加过大赛并获奖的作品可以入选参展,但不纳入评奖范围。
4、参赛者所有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作品,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不得假冒他人投稿参赛,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所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事项由作者本人负责。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作者应拥有参赛作品独立、完整的版权。主承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使用权(包括结集出版、影视制作、展览、画册、复制、媒体报道、网络传播、学术交流、公益宣传等)事项,不另付报酬。
6、凡投稿参赛者,即视为其已同意大赛所有规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7、投稿邮箱:pnqnsy@qq.com

十、比赛进程
1、征稿时间:自公告即日起至2017年2月
3、评选时间:2017年2月
4、颁奖时间:2017年3月

十一、其它事项
1、主办单位有权对本次摄影大赛的细则进行调整,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2、最终获奖作品由专家评委负责评定,奖金由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负责发放。
2016年12月
普宁市摄影家协会、普宁市青年摄影家协会
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81192942&ver=1&signature=l2-RXUIsATpt7Tz66NbOb2HD5sp*cp4QNCnrEKud30ZKsm*88*6Dnb0AyS8ZrtwN5Dg9d1HxC3sPncGm4F-5xv8rJtQMBWZxMegr0X-yIJ6Emm9vxtvgZqhBNaJwl1G9hGIpfHn22tKTHGnFY1YP*ic-If8zwC*f6qAogSUTyX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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