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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蓝田古韵·临水古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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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3 14:1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古田县是千年古邑,山川湖泊彰显风采,民居建筑蕴含精神。为更好地发现和宣传古田美丽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特举办以“蓝田古韵•临水古田”为主题的摄影比赛活动,以期通过影像凝固文化传承,挖掘古田县域内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的艺术内涵,进一步提升古田县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中共古田县委宣传部,宁德市宣传思想文化促进会,宁德市摄影家协会,古田县政协文史委,古田县文联,古田县杉洋镇党委、政府。

(二)承办单位:古田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内容

参赛作品必须是比赛期间在古田县境内拍摄的,能充分体现古田县美丽的自然风光和独特的人文景观,内容包括自然景观、山水风光、产业发展、社会事业、城乡新貌、生态旅游、民俗风情等,作品力求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较高的艺术感染力。

三、征稿要求

1.本次来稿作品应为2016年10月1日至12月28日期间拍摄。

2.参赛的摄影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作品单幅或组照(不超过6幅)均可,每位作者投稿不得超过10幅(组)。

3.参赛作品统一设置为JPG格式,图片大小为3MB以上。所有参赛作品可使用软件在不改变作品原貌的情况下做必要的后期处理(包括转换为JPG格式,以及转格式之中的色彩微调)和画面剪裁等忠实原意的技术处理,但不可修改照片内容,不得添加或删除任何原始照片之外等采用合成手法改变作品原貌。谢绝提供电脑制作的创意作品。

4.参赛作品须写明作者姓名、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通讯地址、联系手机等。

5.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首发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如有发生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纠纷者,由投稿者自负,同时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本人所有。本次活动不接收两人或以上合作的作品。

6.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举办单位对所有入选以上作品拥有使用权,根据需要有权进行复制、展览、出版画册、媒体宣传等非商业用途使用,除一次性付给作者大赛奖金外,不再另付稿酬。

7.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是有违征稿要求、严重误导公众认知或存在著作权争议的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1500元

入选奖:60名,奖金各200元

五、起征和截稿日期

本次大展征集自2016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28日截稿。

六、投稿方式

参赛者将参赛作品电子版和个人信息统一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704486661@qq.com,投稿作品文件名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拍摄地点。

无法在数码照片属性中直接查看器材机型、拍摄时间等信息的投稿作品,请随附作品原始文件。无法认定照片拍摄时间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联系人:钱锦承(古田县影协秘书长),联系电话:13706039902。

七、其他说明

1.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

2.作品有关版权、肖像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凡投稿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大赛有关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次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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