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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捉秋日菊韵,赋能溪头振兴”丨溪头镇短视频摄影大赛等你来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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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4 06:41: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是花中偏爱菊,此花开尽更无花。”
  金秋时节,天高云淡,在溪头镇,田野里、山坡上,一块块、一垄垄的菊花映入眼帘,香气四溢,为金秋的美丽乡村增添了一抹丰收的亮丽色彩。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猪鱼茶菊果”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构建“5321”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决策部署,全方位宣传展现溪头镇优美田园风光、良好山水生态、浓厚风土人情等,特举办溪头镇“以菊为媒赋能振兴”短视频、摄影大赛,欢迎广大短视频、摄影爱好者及专业人士踊跃参赛。
  赛事信息
  主办单位
  歙县文化旅游体育局
  歙县农业农村局
  歙茶产业发展中心
  歙县溪头镇人民政府
  征稿主题
  以菊为媒赋能振兴
  以菊为媒赋能振兴
  征稿内容
  作品内容需围绕溪头镇域内菊花(黄山贡菊、金丝皇菊、黄菊等)、古村落、非遗等,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田(菊)园自然风光,农户采摘、制作、销售、游客观光,古村落建筑、非遗鱼灯等,拍摄内容要文明健康、向善向上,积极弘扬正能量。
  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征稿对象
  所有短视频、摄影爱好者及专业人士
  拍摄地点
  溪头镇全域范围内
  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按照短视频和摄影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
  1、视频类: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2、摄影类:一等奖1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所有获奖作品,将颁发获奖证书。
  参赛及评选方式
  1、短视频作品。
  参赛方式:参赛者需使用抖音、视频号账号,于即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参与“以菊为媒赋能振兴”短视频大赛话题,加“#以菊为媒赋能振兴”话题,上传作品至抖音、视频号,关注并 “不溪不行”账号即可参赛。
  评选方式:根据抖音、视频号平台作品点赞数和评委评比进行评选,最终以“40%点赞分数+60%评委分数”计算出综合分数,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若因作品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及其他任何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产生的后果及损失由投稿人自行承担。
  点赞分数计算:点赞数0—100(含),2分;100以上的,以100为基数,点赞数每增加100个,点赞分数增加2分,不足100部分,四舍五入计算。点赞得分满100分则不再累计加分。
  例:点赞数623个,12分;点赞数987个,20分;点赞数4666个,94分。
  2、摄影作品。
  参赛方式:摄影器材不限(可以是相机、手机等),谢绝提供经过电脑创意设计或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严禁造假、修改或剽窃他人作品。参赛者为个人,图片以JPG格式或JPGE格式均可,单张照片像素不低于3M,作品提交需包含作品名称、地点、与主题相关作品的100字内描述。
  评选方式:成立专家评审团,对参赛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审。
  为方便统计及评选,请所有参赛者于2024年11月30日前将已发送视频链接或截图、摄影作品、作者姓名、联系方式、拍摄地点等信息发送至邮箱952349078 qq.com。视频获奖作品需提供高清成片,同时参赛者需拥有参赛作品全部版权并待主办方需要时提交源素材备查。投稿咨询:0559-6620012。
  以菊为媒赋能振兴
  相关职责
  1、参赛作品需为原创首发,版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不收取任何费用,但主办单位拥有对作品的宣传、推广、展播等权利,不再另行告知和支付稿酬。
  2、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3、投稿作者在进行作品创作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确保自身及其他人员人身安全、肖像权的情况下,自行开展创作活动。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4、主办单位对本次短视频、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以菊为媒赋能振兴
  用镜头记录下溪头镇
  精彩瞬间与美丽光景
  感受芳香菊韵与文化气息
  遇见菊花的千万种姿态  
  https://mp.weixin.qq.com/s/JU3_b0SVwHYT4LfXs_7e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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