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大美中国·中华民族一家亲”摄影作品暨短视频征集活动启事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12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0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重要思想,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引领各族人民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在第八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来临之际,民族画报社联合“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共同组织开展“大美中国·中华民族一家亲”摄影作品暨短视频征集活动,旨在以图片和短视频为载体,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故事,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复兴伟业凝聚磅礴力量。
  一、活动主题
  以“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全面征集反映在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共同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动人场景,共同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崭新篇章,“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时代画卷等方面的摄影作品和短视频。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民族画报社
  支持单位:“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三、征稿时间
  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四、投稿方式
  摄影作品投稿邮箱:MZHBS001@aliyun.com
  短视频作品投稿邮箱:MZHBS002@aliyun.com
  五、入展设置
  1.入展摄影作品将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民族画报全媒体平台等展出,由民族画报社“中国民族图片库”收藏。
  2.入展短视频作品将择优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和民族画报全媒体平台等展出。
  3.“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与民族画报社将联合为入展作品颁发纪念证书(纸质版)。
  4.入展作品有机会在民族画报社举办的各类公益性展览中展出。
  六、征稿规则
  1.全国各地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送作品。
  2.摄影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拍摄器材不限,单幅、组照(4—8幅)、黑白、彩色皆可;须为JPG格式,单张照片大小在2M以上,长边要求不低于3000像素,并不得标有水印、LOGO或者多图拼接;画面中不得有任何标记、边框、文字等附加信息。投稿者应确保投稿作品本身原貌及其所反映事件的真实性,谢绝电脑创意作品,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以“客观记录”的方式来呈现,不得对原始影像进行增减与合成,只允许对影调和色彩、反差、饱和度等适度调整和润饰,不允许对原始图像做影响真实性的调整和润饰。
  3.短视频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积极向上,表现方式新颖有创意;要求视频画面清晰、声音清楚,不带角标、台标、水印等,单个视频文件不超过500M;视频时长3分钟以内;支持横、竖屏格式;视频可上字幕,字幕为简体中文;个人限投一条,单位投稿最多不超过三条。
  4.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注明作品名称、拍摄地区、拍摄时间、图片(短视频)说明等信息,同时必须附注作者真实姓名、单位、住址、联系电话等。邮件注明“中华民族一家亲”摄影作品暨短视频征集活动,作品统一命名格式为:标题+拍摄地点+拍摄时间+姓名+电话,可附简要文字说明(不超过100字)。未按投稿要求投送的作品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5.投稿人必须保证投稿作品为原创且对其享有全部合法权利,已取得被拍摄者的同意和许可。如投稿作品是未成年人拍摄或包含未成年人肖像的,保证已取得未成年人监护人的同意和许可。投稿人所投作品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则由投稿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6.谢绝已在全国性摄影展及短视频展中入选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入展资格。
  7.投稿作品一经投出,即视为投稿人长期、免费授权主办单位及支持单位享有该作品除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外的其他全部权利,包括该等权利的转授权和维权权利。主办单位及支持单位均可单独行使前述权利并独享收益。前述两家单位及其被授权人在不改变作品原意的基础上,可以对所参展作品作必要修改。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使用的投稿作品不等于入展作品或拟入展。主办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适时在民族画报社官方网站及“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公示入展作品名单。
  8.投稿作品内容须积极向上,政治方向正确,符合活动主题要求。对于违法违规、违背社会公德、违反公序良俗的投稿作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此处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包括但不限于作品导向错误、包含违禁内容或相关元素、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以及参展人有严重违法、失信、失德等情形。
  9.本次活动不收取投稿者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展;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方有权收回纪念证书,并视情节进行公开通报等。
  10.对于本次活动的有关细节问题,主办单位、支持单位有权进行技术性解释。凡应征投稿即视为理解并接受本启事之所有规定。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14号
  邮编:100013
  联系人:陈老师、丁老师
  联系电话:010-58130786;010-58130781
  https://mp.weixin.qq.com/s/jEuwjwlk66BhaBDtOmkRc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