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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的载体作用,让法治宣传有声有色,让法治理念浸润人心,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法宣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法润春谷与法同行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止。
三、参与对象
本次活动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个人或单位、组织、社会团体均可参加。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2.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开展法治建设的伟大成就,运用生动、直观、形象化的方式,以标志性、艺术性的“小切口”体现“大事件大节点”。
3.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关注度高的法律问题,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浅出进行解读,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二)作品形式
动漫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帧速率为24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微视频作品要求时长不超过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五、工作要求
(一)作品要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专业性相统一,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传播法治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二)作品要注重以案普法,注重阐释法律知识,注重讲述人民群众身边的法律故事,把镜头对准普通群众,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
(三)严格按照主题、时长要求报送作品。系列作品不超过3件,系列作品按名称计1件作品。每个作品需附150字以内的简介。
(四)作品画面清晰,层次分明,色彩自然,无跳帧、漏帧现象。声音和画面同步,音量适中,不失真,作品画面应全程大小统一,无明显背景噪声。作品配音应采用普通话,音质清晰。如内容需要采用方言或民族语言,须加同期字幕。
(五)征集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
(六)参赛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或自负,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六、入选作品评选和运用
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按作品类型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奖金,并颁发证书。
此次征集活动中的优秀作品由主办单位择优推荐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同时适时推荐报送至国家、省级其他相关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选活动。
七、其他要求
参加单位或个人要把好政治关、意识形态关、法律关、文字关等,确保作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送工作,将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和《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见附件)一并报送县法宣办邮箱。
联系人:鲍明雪电话:6820148
邮箱:nlxfxb@163.com
附件: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优秀作品推荐表
中共南陵县委宣传部南陵县司法局
南陵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27日
https://mp.weixin.qq.com/s/oOKWn8lympTRSoqtfxgNw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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