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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盘州市2024年“小榨油,天香宜”摄影大赛开机仪式在贵州天香宜实业有限公司举行。盘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邓捷,市政协副主席邹盘龙,市委宣传部,攀钢派驻盘州市刘官街道三角田村第一书记,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摄影家协会,市文联,贵州天香宜实业有限公司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出席开机仪式。
盘州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邓捷致辞
贵州天香宜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夏远军致辞
盘州市摄影家协会会长陈维象致辞
本次摄影大赛以发现“小榨油,天香宜”乡村美为主题,围绕盘州市境内油菜的种植、管理、采收和“天香宜”菜油的先进制作技术及销售,菜花飘香、人文美景为主线,用精美的图片和视频展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目的是助力乡村振兴,推动乡村旅游,促进产业发展。
大赛由贵州天香实业有限公司主办,盘州市摄影家协会协办。
大赛征稿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稿细则
1.盘州市境内外摄影家及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拍摄设备、数量、对象不限,彩色、黑白不限,应征作品拍摄时间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对于拍摄地域、对象和范围存疑的作品,主办方直接取消参赛资格。
2.只接收电子文档,参赛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作品4-8幅,需要拼版,并附单张图片。为JPG文件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小于5MB,长边在4000像素以上,保留作品完整的EXIF数据。在不改变图片内容的前提下可对图片的影调、色彩、构图等作适度调整,拒绝合成、添加、挖补的作品参赛。每幅(组)作品以“作品名称-姓名-联系电话”的形式进行命名,组照备注200字以内的说明。
3.实行作品公示制度,拟获奖作品将在媒体平台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公布获奖名单。
4.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获奖和入选作品的原始数字文件,须含完整的EXIF数据,请投稿者接到通知后将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稿酬。
6.投稿者对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如存在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侵权等争议责任,由作者自负。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7.不收参赛费,不退稿,自留底稿。不符合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选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奖金、获奖证书等。
8.自由创作期间人员、车辆和设备安全责任自负,食宿自理。
9.本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视为同意本征稿启事所有规定。
二、获奖作品数量
大赛将从所征集到的作品中评出65件对作者给予奖励,其中图片60幅(组)、短视频5个,投稿作品需统一打包为压缩文件格式并标注“小榨油天香宜”摄影赛+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奖项设置
1、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附赠“小榨油天香宜”菜籽油5瓶;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附赠“小榨油天香宜”菜籽油3瓶;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附赠“小榨油天香宜”菜籽油2瓶;
优秀奖20名,奖金500元,附赠“小榨油天香宜”菜籽油1瓶;
入围奖34名,奖金200元,附赠“小榨油天香宜”菜籽油1瓶;
2、入选奖短视频5个,奖金各1000元。
(短视频要求:横屏:分辨率不得低于1920x1080(16:9),视频作品拍摄画面清晰、镜头运用流畅,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时长控制在3至5分钟。参赛作品统一为MP4格式,适于互联网及短视频平台播放)
3、获奖及入选作者的奖金为税前奖金。
四、作品评选
征稿结束后,由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和终评两个环节进行评选,获奖作品适时以线上或线下等方式适时展出。
五、投稿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六、投稿地址
盘州市摄影家协会
七、投稿邮箱
1523371697@qq.com
八、联系人
九、其他事项
1.凡投送作品者,均视为认同且接受本次大赛规则。
2.欢迎国内外各摄影机构、全国各地摄协、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集体组织拍摄参赛。
3.颁奖仪式及作品展出地点另定。
https://mp.weixin.qq.com/s/J17vxAobkiDFHZS5ahCS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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