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54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围屋之都·山水龙城”图片、文章及短视频征集的公告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5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5-26 07:03: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营造第32届世客会浓厚宣传氛围,持续唱响龙南“围屋之都·山水龙城”旅游品牌,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生态康养旅游后花园、世界客家文化名城,决定常态化开展龙南市“围屋之都山水龙城”图片、文章及短视频征集工作,热诚欢迎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踊跃投稿、贡献佳作。现将有关征集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主题
  “围屋之都·山水龙城”图片、文章及短视频征集
  征集时间
  即日起
  主办单位
  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征集要求
  (一)图片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要求。
  2.摄影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单幅、组照不限(每幅/组作品为1件),组照作品每件限4-6幅单张作品组成,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3.作品需围绕龙南的山水风光、特色美食、人文故事等龙南元素以及即将举办的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等内容进行摄影创作,展示龙南旅游资源、文化特色。
  4.鼓励积极创作,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但必须取材于龙南市境内,在投稿时需给作品命名,注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及文字性注解等。
  5.作品必须大于5M以上(含5M),且为最高品质的JPG格式图片。
  6.已参加过龙南市各类型摄影比赛的作品不可再次投稿。
  7.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8.本次征集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举办展览,出版画册、书籍及运用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等,不再支付稿酬。
  (二)文章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符合大赛主题要求。
  2.作品体裁分为散文、现代诗歌两种(中文)。
  3.作品要求原创,严禁抄袭、套改,不得投送在其他平台已经发布过的稿件,每位作者投稿件数不限。
  4.作品需围绕龙南的山水风光、特色美食、人文故事等龙南元素以及即将举办的世界客属第32届恳亲大会等内容进行创作,内容需有温度、有情怀,能够引起广泛共鸣。
  5.文字简洁流畅。散文篇幅3000字以内;诗歌控制在20行以内。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7.本次征集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对作品进行举办展览,出版画册、书籍及运用其进行相关宣传、推广等,不再支付稿酬。
  (三)短视频征集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紧扣主题,角度自选、形式不限、积极向上、活泼生动、鼓励创新,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反动暴力内容,不得含有种族歧视和宗教歧视,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2.短视频作品内容以宣传龙南市旅游景区、酒店、民宿、非遗、文旅活动等为主,展示龙南旅游资源、文化特色,内容富有创意,有温度、有情怀,能够引起广泛共鸣。
  3.作品画面清晰,内容完整,时长为30秒-180秒,横竖屏皆可,原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
  4.发布的视频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制作,不得对特定企业或个人进行直接宣传,不得压印制作有关单位LOGO。
  5.发布作品时,需要添加话题#我为龙南代言,同时关注并 龙南市文广新旅局官方账号(抖音号:江西龙南文旅;微信视频号:龙南文旅)。
  6.本次征集解释权属于主办方。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单位有权在任何宣传场景和平台上播放、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按照《“我为龙南代言”新媒体网红培育计划工作方案》(龙引客领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执行)
  点击右方文字链接可了解详情☛最高6000元!“我为龙南代言”新媒体网红培育活动开始啦!
  投稿方式
  本次征集采用网上投稿的方式参与征集。
  1.投稿人将投稿文章以Word版、图片以JPG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jxlnlyj@163.com,并注明“龙南市‘围屋之都·山水龙城’文章/图片投稿作品”(图片在投稿时需给作品命名,并注明具体拍摄地点、拍摄时间以及文字性注解等);短视频按照《“我为龙南代言”新媒体网红培育计划工作方案》(龙引客领办字〔2023〕3号)文件要求征集。
  2.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用笔名者同步留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地址、工作单位、电子邮箱等详细信息。
  3.本次征集联系人:郭燕华,电话:(微信同号)。
  评审及稿费设置
  1.本次征集入选的文章及图片分为两个阶段给予稿费。第一阶段,作品一经选用,图片按照单图50元、组图(4-6张)150元标准给予稿费;文章根据字数给予稿费,200字及以下给予50元稿费,201字—1000字给予100元稿费,1000字以上给予150元稿费;第二阶段,第一阶段选用的文章及图片将在“龙南文旅”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根据每篇微信推文发布后一周期间的累计阅读量,在第一阶段稿费基础上给予阶梯式稿费,阅读量达到1000增加50元稿费,1001-5000增加100元稿费,5001-9999增加150元稿费,10000及以上增加200元稿费。
  2.短视频按照《“我为龙南代言”新媒体网红培育计划工作方案》(龙引客领办字〔2023〕3号)文件进行账号评选并给予相应奖金。
  3.所有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视所有投稿者均为遵守该规则。作品一经选用,主办单位即可有权无偿使用本次征集的作品,用于所有的展览展示、书籍画册出版及相关宣传、推广等,不再另付稿酬。
  2023年5月25日
  龙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https://mp.weixin.qq.com/s/0CNfhNjEQ2hgD-WUa1pcQQ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