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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诗画山水•兰香双溪”摄影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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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0-27 14:42: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大摄影爱好者、社会各界热心人士:

  双溪镇地处城固县城北部山区,辖区内自然资源与人文资源丰富,一年四季如诗如画,不仅是体验山水文化、感受山水灵韵、尽览生态胜景的天堂,也是人们休闲度假、享受慢生活的游玩胜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加速建设“生态经济强镇、新兴旅游名镇、休闲健身重镇”,打造特色旅游文化品牌,进一步提升双溪镇知名度、美誉度,宣传双溪镇山水自然风光、人文历史文化和风土人情民俗,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全域旅游发展,双溪镇人民政府联合城固县摄影家协会决定举办第二届“诗画山水•兰香双溪”主题摄影展,现面向社会征稿,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进一步宣传、推介双溪镇党委、镇政府在“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打造绿色人居、发展绿色经济、加速绿色崛起”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扩大双溪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诗画山水•兰香双溪”

  三、主办单位:双溪镇人民政府城固县摄影家协会

  四、征集主题:

  本次影展不限风格,以质论稿,全面征集反映双溪镇自然风光、人文民俗、产业发展、项目建设、乡村面貌、生态环保等方面摄影作品。

  五、征稿时间:

  自本启事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30日止(以收到作品时间为准)。

  六、入展作品荣誉设置及奖项稿酬:

  (一)本次影展入选60幅作品,获奖入展作品均颁发荣誉证书。

  (二)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入选作品50幅,每幅奖金200元。

  七、征稿细则:

  (一)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拍摄时间以近三年为主,彩色黑白均可,鼓励单幅作品,组照按一幅计,每组限4—8张。

  (三)作品必须取材于城固县双溪镇境内。

  (四)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汇编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可不再支付报酬。

  (五)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六)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七)不符合本征稿启事规定的,不能参选;已入展的,将予取消资格;主办单位有权收回作品稿酬、荣誉证书等。

  (八)该展不收参加费,不退稿。

  (九)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八、投稿须知:

  (一)投送作品不小于3000像素,5M以上JPG格式,不加任何边框及水印。

  (二)凡在第一届“诗画山水•兰香双溪”摄影展入选的作品不能再次投稿。

  (三)参展作品命名要写清作品标题、姓名、地址,电话。

  (四)参展作品电子文件统一发送至征稿邮箱:410459697 qq.com,并注明“诗画山水•兰香双溪”摄影展投稿字样。

  (五)联系人:罗汉涛电话:18992629838

  九、作品评选:

  本次影展将邀请相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委会,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并适时面向社会公示表彰。

  双溪镇人民政府城固县摄影家协会

  2021年10月20日

  ------------------

  审核:张迈曹欢

  责编:周燕饶珺

  编辑:巩果

  编号:570

  来源:城固县摄影家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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