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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秀峰第十一届“三月三”民族歌圩荟于2021年4月14日至4月16日举行,此次活动在桂林桂花公社设主会场,在尊神庙、逍遥楼·东西巷、庙王街设3个分会场,共设活动65项。为充分展示秀峰区各项社会事业的成果成效,用镜头聚焦建设秀峰波澜壮阔的精彩画卷,用影像提升推介秀峰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配合桂林市秀峰第区十一届“三月三”民族歌圩荟活动开展,特举办秀峰区第十一届“三月三”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桂林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中共桂林市秀峰区委员会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政府
桂林桃花湾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桂林市秀峰区正阳街区管理委员会
桂林秀峰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征稿时间
作品截止时间:2021年5月30日24时。
三、征稿主题
作品内容为秀峰辖区内的旅游景区、美食特产、文旅产业、山水风光、城市景观、乡村风貌等内容,充分展现秀峰区在经济建设、工业发展、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城乡建设、民生党建等各项工作成就,以及体现出秀峰建设发展变迁的历史场面或重大事件等,尤其是2021年桂林秀峰第十一届“三月三”民族歌圩荟活动相关主题。
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奖不设一、二、三等奖,只选取优秀作品70幅(含组照),奖金200元/幅(组)。
五、投稿要求
1、投稿地址:作品以电子版参赛,可发至760797270 qq.com邮箱,也可通过QQ发送至QQ号:760797270,也可将参赛作品电子版送至中隐路31号秀峰区政府孵化中心B座2楼秀峰区纪委李西莉13558236600或4楼秀峰区委宣传部黄捷文13768712650)
2、可以是单幅作品,也可以是由4-6幅单张照片组成的组照,每位参赛者最多限单张8幅,组照3组。图片文件格式一律为JPG格式,文件大小为3M以上。
3、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参赛作品,无论单张与组照,都放于同一文件夹内,并在该文件夹上标注“姓名+电话”,格式例:张三13988886666、李四13088886666。
4、文件夹内每张照片标注题名。单幅参赛作品每张直接标注题名,组照每张必须标注“题名+组照+编号”,例:最炫民族风组照1、最炫民族风组照2……。参赛者请务必按格式提交作品,确保评奖时屏蔽作者信息,确保评奖时能搜索到作品,确保组照通过搜索正常排序。
5、参赛作品必须为纪实拍摄,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照片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可作大小、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往届秀峰“三月三”活动内容的作品谢绝参赛。
六、相关说明
1、参赛作品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获奖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及其他相关宣传中使用获奖作品,只注明作者姓名,不再另支付稿酬。
2、所有参赛者将被视为认可本次摄影比赛的有关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3、此次活动将在秀峰区政府网、秀峰发布公众号、桂林生活网公布评选结果,选刊相关作品。
桂林市秀峰区第十一届“三月三”摄影大赛工作组
2021年4月6日
(记者:王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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