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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环卫杯”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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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12 14:55: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提升城市管理公众参与度,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特举办“弘扬工匠精神,提升城管水平,打造江北明珠”摄影比赛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浦口城市管理“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工作成果。

  现将有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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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对象

  浦口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各单位院校、驻区各部队、区城管系统各相关单位、关心城管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及摄影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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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时间

  2021年3月—2021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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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紧扣浦口区城市管理工作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浦口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匠人”、“匠心”,体现工匠精神,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诠释城市精细化养护管理的内涵。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创意独特,贴近生活,富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一)作品内容

  1.反映城市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执法。

  2.反映利用大数据、网格化等智能科技手段,体现城市管理精细化理念。

  3.反映民生领域的环卫绿化、市政设施、环境卫生、亮化照明、提档升级改造等城市精细化管理成果及人文关怀细节。

  4.反映抗击新冠肺炎、扫雪防冻、防汛助排等应急抢险工作中勇挑重任,夜以继日奋战一线担当作为的良好形象。

  5.反映城管系统有关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等正能量事迹。

  6.反映建党100周年,开展“学党史、忆初心,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的相关内容。

  7.反映2021年度浦口区城市管理作风建设以及纪检监察、执纪监督新举措、新风尚、新理念。

  (二)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风格与题材、作品的类别不限,彩色与黑白照片均可,作品可以是场面描写、人物特写、新旧对比等多种形式。

  2.参赛作品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四幅。

  3.参赛作品要求为2021年3月-----2021年11月间拍摄(新旧对比时,老照片不限拍摄时间)。

  4.参赛作品的电子图片要求为JPG格式。拍摄的参赛作品文件大小不小于5MB、画面清晰,不得装裱、不得加入边框、水印等,禁止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及构图剪裁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作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每幅作品投稿时均需以“所属单位、作者姓名、作品标题、联系电话”的方式重命名(如:XX单位张三《奉献》139XXXXXXXX),另需附拍摄时间、地点、简要说明(50字以内)。

  6.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本人承担。

  7.本次参赛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8.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网络、出版物、展览、媒体、网站、专题影视节目、广告牌等宣传,不另付稿费。

  9.本次比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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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对积极组织活动、成效显著的单位,择优授予优秀组织奖。

  其中,季度评比:

  优秀奖40名,奖金200元;

  年度评比:

  一等奖2名,奖金12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800元;

  三等奖12名,奖金4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200元。

  (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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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奖办法

  为保证本次大赛作品评选的公平、公正,评比将邀请市、区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对参赛作品进行无记名打分,排列名次、确定奖项。季度获奖作品将直接参加年度评比,年度获奖作品于2022年1月集中展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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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动安排

  2021年3月-11月为征稿阶段,12月为评比阶段。

  3-5月季度参赛作品请于5月28日前报送,进行本季度活动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浦口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6-8月季度参赛作品请于8月28日前报送,进行本季度活动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浦口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9-11月季度参赛作品请于11月28日前报送,进行本季度活动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浦口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12月份进行年度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浦口城市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进行颁奖、宣传、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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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提交方式

  联系人:俞峰;

  地址:浦口区摄影家协会;

  联系电话:18651828269;

  邮箱:380132801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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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承办南京浦诚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

  浦口区摄影家协会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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