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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记忆泰宁县在打造“天地泰宁·静心之城”中取得的成就,结合“6·9国际档案日”宣传活动,泰宁县委宣传部、县档案馆、县文联、团县委、县摄影家协会决定联合举办“静心泰宁·档案记忆”摄影大赛。
快来看看有关事项:
一、拍摄主题
用于记忆泰宁不同时期的城市建设、民俗风情、风景人物、农林生产、工业发展、文教卫生、大型活动、重大事件和知青岁月等老泰宁记忆的新老照片,亦可自选。
二、照片要求
1.电子版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设为1600,分辨率设为72,作品大小在500k以内。提交作品在作品上注明:作者+作品+联系电话,并提交“首届静心泰宁·档案记忆”摄影大赛征稿登记表(自己下载附表)上的内容:时间、地点、事由、人物、背景等;作品经评选入围后,需按主办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调整好的大像素作品(JPG格式5M以上),如无法及时发送电子文件,或达不到规定要求的,主办方将取消作品的入选资格,由评委评出其他作品递补。
老照片可以提供实物作品,备注附表要素,寄送到泰宁县档案馆。
2.所有照片必须保持真实性,不得进行二次创作、加工,实物老照片可翻拍。
3.数量不限,组照为主,单幅亦可,组照一般3-10幅且按一幅计算。
三、参赛规则
1.征集时间:即日起到2020年7月底。
2.作品报送办法:
以相机、手机电子版照片和word照片说明为主,发送到邮箱:dag7832450 163.com;实物老照片和说明报送(寄送)至泰宁县和平中街25号泰宁县档案馆,联系电话:7832450。
3.评奖办法: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进行评奖,8月底分别在“泰宁在线网和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评选结果。
4、奖项、奖金设置:
(1)、特等奖1名:证书一,奖金3000元;
(2)、一等奖3名:证书各一,奖金各1000元;
(3)、二等奖5名:证书各一,奖金各500元;
(4)、三等奖10名:证书各一,奖金各300元;
(5)、优秀奖60名:证书各一,奖金各100元。
(6)、入选作品:未获奖照片,如被评为入选作品,每幅(组)给予适当稿酬。
四、特别提示
1.参赛者对其选送的照片拥有著作权,并负责相应法律责任。
2.所有参赛照片恕不退还。主办方享有对获奖及入选作品的保存和无偿使用权,有权用作非商业用途的放大展出、画册编印、对外宣传等,且不再另付稿酬。
3.泰宁县档案馆将以收藏、收购、接受捐赠等方式长期征集有价值的老照片。
4.凡参赛者视同承认本启事中的规定,解释权归属主办单位。
附:
首届“静心泰宁·档案记忆”摄影大赛征稿登记表
作者:手机号:
序号作品拍摄时间地点是否手机拍摄作品事件(简要说明事由、人物、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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