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9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0元 关于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46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10-10 07:36: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律联办,各律师事务所: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中国律师良好社会形象,树立律师行业新风正气,全国律协决定开展“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优秀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为丰富律师文体生活,展示我市律师爱岗敬业、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和目的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寻找律师感人瞬间”为主题。

(二)活动目的

通过征集摄影作品,捕捉律师在工作中的感人瞬间,以图片形式生动展现律师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勤勉尽责的先进事迹,展示律师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良好精神风貌,发挥正面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律师队伍和律师事业健康发展。

2

   活动要求   

活动方式

本次活动以自愿参加的方式进行,不限参与人员。

活动要求

1、作品内容为能够反映律师优秀职业风尚,良好执业操守,光辉人格形象的摄影作品,内容真实,形象生动,富有视觉冲击力和形象感染力。

2、报送摄影作品须配有作品名称和200字以下的文字说明,作品名称和说明为供稿作品的一部分(另需注明作者情况及联系方式,拍摄时间、地点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基本信息等),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有作假情况取消评审资格。

3、规格要求:参选作品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为系列照片(限4幅以内,需标明顺序号);参选照片均为数码照片,黑白照片、彩色照片均可,可用相机或手机进行拍摄,格式为JPG或PNG,图片统一处理为长边不低于15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1M。

4、作品须为原创作品,没有任何著作权利纠纷。图片仅限于长宽、亮度、对比度、饱和度、色相、白平衡等指标诸元的微调整,以绘图软件合成的图片不在参选和评审范围之内。报送时,请将原图一并发送 。

注:作品不可泄露律师知晓的国家秘密和当事人隐私。

3

   奖项设置和评选程序   

(一)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重庆市律师协会将从报送的图片中共评出一等奖1名,奖金2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8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500元。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所有获奖作品将统一推送到全国律协参加全国评比。

全国律协将评出特等奖5名,一等奖2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60名,优秀奖若干名。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

(二)评选程序

全国律协、重庆市律师协会成立评定委员会,负责对报送的摄影作品进行评定。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各地开展作品征集活动以及完成作品初审报评工作。

评选程序为:

1.初评、审核。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严格按照活动要求,对摄影作品进行初评、审核,选出入围作品报评定委员会。

2.评定。评定委员会通过投票产生获奖作品。

3.公示。获奖作品将通过“西部律师网”、“重庆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国律师网”和“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

4

   成果运用   

(一)全国律协对获奖作品作者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二)获奖作品将通过《中国律师》杂志进行刊载,标注作者姓名并根据中国律师杂志社规定给予相应图片版权费。获奖作品还将通过中国律师网、“中国律师”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三)活动结束后全国律协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开进行推送、宣传。

(四)获奖作品将在全国律协新办公地址长期展示。

(五)重庆市律师协会将通过《重庆律师》杂志、西部律师网及官方微信对获奖作品进行刊载发布。

5

   其他有关事项及联系方式   

各区县(自治县)律工委、律联办,各律师事务所根据本通知要求,于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优秀摄影作品报送工作。

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形式的报名费和参赛费,每位参赛者在参加本次大赛的同时即视为已明确同意或授权全国律协、重庆市律师协会有权使用该作品,使用者尊重和保留作者的署名权。

联 系 人:曾星彰

联系方式:67071163

电子邮箱:28430455@qq.com

重庆市律师协会

2018年10月9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