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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2018象山全域旅游摄影图片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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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21 07:32:2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推动象山全域旅游的持续发展,全面展示象山全域旅游新景区、新乡村、新民宿,展示象山旅游新成果,特举办2018象山全域旅游摄影图片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象山县旅游发展委员会 浙江省摄影家协会 宁波市摄影家协会   象山县文联
承办单位: 象山县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时间
2018年5月20日至2018年10月10日(10月10日截稿)。
三、征集范围
参赛作品主题为象山县境内的自然风光、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特色住宿、民俗节庆演艺、特色美食等精彩内容,以及象山旅游活动如:亲子旅游、海滨度假、研学旅游、海岛露营、海上运动、户外运动、影视旅游等不同主题的旅游宣传照片(所有渔山岛照片不在本次征集范围)。
四、入选稿酬
佳作奖20件,800元/件
优秀奖80件,500元/件
五、征集细则
(一)应征照片必须为作者本人拍摄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保持真实性,谢绝合成等电脑创意,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裁剪等适度调整。   
(二)应征照片拍摄风格不限,要求彩色照片,谢绝手机拍摄。
(三)征照片数量不限,一律上传至象山摄影网http://www.xsphoto.cn/2018象山旅游摄影比赛投稿区,投稿图片单幅、组照皆可,组照(4-6幅),图片大小要求500KB以内,组照合成一张上传。应征作者需注明姓名和联系电话,应征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和拍摄地点等。
(四)象山摄影网应征用户除网名外必须补填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符合细则要求、拍摄主题范围以外及作者联系方式不详的作品,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
(五)应征照片要求2017年以后拍摄的新作,作品必须创作拍摄于象山区域内;曾在象山县旅游部门主办的摄影赛事上获奖和入选的照片不在征集范围。
(六)入选作品由组织单位统一调原数据文件。
(七)不符合征集启事规定的照片主办方将取消参选资格。
六、评选方式
由主办方、承办方组成专家组进行评审.
七、其他事项
应征照片凡涉及肖像、著作、商标、名称、版权等知识产权和法律问题由投稿者负责。所有参赛作品,主办方有权在新闻报道、宣传推广、旅游推介、出版印刷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本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象山旅委 王路敏
联系电话: 0574-65775065
联系人:象山摄协 张银艳
    联系电话: 0574-65776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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