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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眉山市彭山区“群众文化”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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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7-18 07:43: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展示彭山区数年来群众文化发展新风彩,新成果。由眉山市彭山区文旅广新局主办、眉山市彭山区文化馆承办,眉山市彭山区摄影家协会协办“眉山市彭山区群众文化摄影大赛”摄影大赛活动。
摄影大赛参赛细则

一、作品要求

作品紧扣“群众文化”主题,聚焦我区民俗风情活动,各种形式的“文艺表演活动”,集中展示彭山区群众文化各方面的成就。



作品限于彭山区境内创作,风格与题材不限,主题鲜明突出,积极向上,多方位、多角度展现民俗风情表演,各类民俗活动展示,民间歌舞及我区、乡镇舞台演出艺术之美。



讴歌寿乡改革开放四十年来群众文化蓬勃发展与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鼓励艺术表现和风格多样化,构思巧妙,富有冲击力和感染力。欢迎广大摄影家及爱好者投稿!



二、征集时间

大赛征集2018年10月以前拍摄创作的摄影作品,2018年11月30日截稿。2018年11月中旬组织评选。


三、奖项设置

一等奖2幅,奖金1000元/幅;
二等奖3幅,奖金600元/幅;
三等奖5幅,奖金400元/幅;
优秀奖30幅,奖金200元/幅;


四、投稿细则

1、本摄影大赛只收电子文档,参选作品须为彭山区境内拍摄的作品,图片不得合成、添加。参展作品提交到指定邮箱,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文件大小不低于3M。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2、作品需命名,注明××镇××村和拍摄内容,同时注明每幅作品的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和拍摄日期。

3、参加者必须是摄影作品原创人,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摄影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本人负责承担。

4、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可以将其用于活动宣传等非商业性用途,不另付稿酬。主办单位选用未获奖作品稿酬另议。

5、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作品一经提交参赛即视为同意本方案的所有规定。

6、投稿地址:眉山市彭山区摄影家协会,联系人:柴树清,电话:18990360061  邮箱:315479467@qq.com

7、本次评选将由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评委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作品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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