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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美丽海州湾”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火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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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19 07:41: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方舟 于 2022-7-30 12:07 编辑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扎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开展海域海岛整治修复和海洋牧场建设,海州湾海洋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改善。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发展、后发先至”的决策部署,深入挖掘我市海洋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人文景观、社会经济等方面的特色和亮点,充分展示连云港海洋建设之美、发展之美、人文之美、风景之美,掀起新一轮的海洋与渔业事业高质量发展热潮,即日起启动“美丽海州湾”摄影作品征集活动,欢迎广大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共赏美丽海州湾,齐创高质新港城
二、组织机构

        主办: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连云港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连云港报业传媒集团、连云港市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内容


        反映海州湾自然风光、海洋文化古迹、渔业文化古迹、海洋风土民情、渔业渔村风土民情、海洋传统庆典、渔业传统庆典、海洋经济发展等作品。


四、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6月1日
五、评选和奖励

        作品评选由主办单位邀请业内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选作品进行初评、复评和终评,评出如下奖项:

        特等奖1幅,奖金5000元;

        一等奖2幅,奖金各2000元;

        二等奖5幅,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8幅,奖金各500元;

        优秀奖15幅,奖金200元。

        主办单位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并在连云港日报、连云港海洋与渔业、连云港市文艺圈等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发布。

六、投稿方式


        投稿者一律通过电子邮箱lyghyjxx@163.com进行投稿,投稿作品一律采用JPG格式,文件名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七、征稿细则


        (一)原则上以2015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原创作品投稿,彩色、黑白不限,单照、组照均可,组照5幅以内。单张照片大小不小于3M。参赛作品仅可做适当剪裁,适度对白平衡、色阶、对比度、色彩饱和度、锐度进行调整,不得做任何改变拍摄原貌的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二)作品必须取材于连云港市境内。

        (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作品大尺寸数据文件(JPG最高格式压缩文件建议不低于3MB)。投稿者须将大尺寸数字文件(胶片拍摄的请扫描底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四)评选活动实行公示制度,拟入选作品将在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网站和连云港海洋与渔业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并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将刊登入选作品及入选名单。

        (五)主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获奖作品,不再支付报酬。

        (六)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七)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局。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

        联系人:秦永春;咨询电话:0518-85680903。

文章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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