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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 “天华杯”精品丝路·绚丽甘肃全国旅游摄影大展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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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22:04: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办单位: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甘肃省文联、《大众摄影》杂志社、甘肃省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兰州晨报》社
冠名支持企业:甘肃天华旅游开发集团

甘肃,丝绸之路的黄金路段,就像一柄镶嵌在中国西北的玉如意。悠久的历史积淀、大美的自然风光、多彩的民族文化共同传承着丝绸之路的文明辉煌,编织着今日甘肃的绚丽多姿。这是一片绚丽多彩的土地,丝路风云、河西览胜,三千年古道无数历史遗珍见证了中西文化的交流;三大高原、三大流域,三千里风光如画汇萃自然奇景无数。这是一片人文厚重的土地,伏羲、女祸、黄帝在这片土地点燃中华民族的创世火光,秦安大地湾蕴含中华先民非凡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是一片休闲养生的土地,中医药文化在这里发端流传,烟雨陇东南、山水秀甲,是休闲康养的好去处。这是吉祥如意的土地,在这片形如“玉如意”的土地上,汉、藏、回、蒙、裕固、东乡、保安等各民族儿女展示着浓郁独特的民族风情,会让游客充分感受陇原儿女的热情好客。
为积极贯彻“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全面展示绚丽甘肃、人文甘肃、养生甘肃和如意甘肃其独特的历史文化、自然风貌、民族风情和旅途之美,提升“精品丝路、绚丽甘肃”旅游品牌形象,宣传推广甘肃精品旅游资源和线路产品,甘肃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甘肃省文联、《大众摄影》杂志社、甘肃省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天华杯”精品丝路·绚丽甘肃全国旅游摄影大展,面向全国摄影家和爱好者征集稿件,欢迎大家踊跃参加。

大展特设:
  入展作品100幅(组) 稿酬各1500元;
凡在本大展中入选的作者,都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荣誉证书,入展作品将免费获得在大众摄影新媒体及合作平台“大众影廊”、甘肃旅游网站及甘肃摄影家协会网站展示、推广的待遇。所有入选作品均可根据中国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积入会申请积分。
  稿酬中的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征稿规则:
1. 参展作品必须是拍摄于甘肃境内的历史遗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现代建设、休闲养生、旅游文化、旅游产品等充分反映甘肃自然风光、人文风情和旅游风貌的各类摄影作品。大展重点征集近年拍摄的作品。
2. 参展作品必须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实,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不限。
3. 投稿方式:
网络投稿地址:http://www.pop-photo.com.cn/forum_596_1.html 点击进入后“发帖”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投稿者注册时均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迅地址、邮箱、电话,身份证号,注册成功后,在投稿区发帖时只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以及简要说明,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面而影响联络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4.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调整后的作品大图,用于公示、展览和画册制作等(JPEG文件建议不低于5MB),逾期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展资格。
5. 本次活动不收费,不退稿,不退还存储介质。投稿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遗失、损坏等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6. 主办方有权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将所有入选作品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及推荐相关媒体发表,并在广告、宣传、展览及文化等活动中使用,并不再付酬。
7. 入展作品将自动入选甘肃旅游图片库,用于甘肃省旅游宣传、对外展览、出版及境内外甘肃旅游营销代理中心开展宣传项目,不再另付稿酬。
8. 大展拒绝合作作品。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9.凡投稿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展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展资格。
10.主办单位拥有大展规则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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