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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湿地长卷 醉美肃州”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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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4 14:33: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肃州区地处甘肃省河西走廊中段,是酒泉市委、市政府所在地。这里风光旖旎、资源丰富,周边与世界闻名的敦煌莫高窟、驰名中外的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天下第一雄关嘉峪关、中国最早的石油基地玉门油田鼎足相邻,境内遍布湿地景观等典型的戈壁绿州自然风光。这里历史悠久、民俗独特,自古就是“诸夷入贡之要道,河西保障之襟喉;东西通衢之要冲,军事边防之重镇”,翩翩少帅霍去病西征大胜后“倾酒入泉”的西汉胜迹,诉说着河西四郡第一郡 —— 酒泉的来历。
    为了充分展示肃州湿地景观的魅力神韵,全面展现肃州旖旎的自然风光、深厚的民俗文化和独特的城乡风韵,推动肃州文化旅游湿地品牌建设,中共肃州区委、肃州区人民政府、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将共同举办“湿地长卷 醉美肃州”摄影大赛,现面向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一、大赛主题
    此次摄影大赛的主题为“湿地长卷 醉美肃州”,重点围绕肃州湿地景观,从湿地风貌、人文景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风韵等方面征集摄影作品,组织摄影精品展,全面展现肃州区独特的人文景观、自然风光和文化旅游资源。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肃州区委 肃州区人民政府 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
    承办单位:肃州区委宣传部 肃州区文体局 肃州区文化馆 酒泉市摄影家协会
    三、参赛要求
    1.参赛对象:国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参赛
    2.参赛方式:单幅、组照均可,组照4-8幅,参赛者投稿数量不限。甘肃省内参赛作者在上传数码作品的同时必须投寄纸质作品;甘肃省外参赛作者,有条件的可同时提交纸质作品和数码作品,没有条件的可只上传数码作品至指定邮箱(纸质照片请自行粘贴连接好,数码作品请注明序列号)。
    纸质作品投稿:作品规格长边统一为10英寸,地址:肃州区文化馆四楼美术摄影部,邮编:735000;投稿作品须注明“湿地长卷 醉美肃州摄影大赛”字样。
    数码作品投稿:数码作品为JPG 格式,文件不小于5兆。请作者保存好参赛作品原件,入选即调取源文件核实并制作展览照片。投稿邮箱:
    (1)肃州区文化馆:450871519@qq.com
    (2)中共肃州区委宣传部:410332339@qq.com
    (3)甘肃省现代摄影学会:2498973651@qq.com
    作品须向三个邮箱同时投递。
    征稿时间:自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以当地寄发邮戳和数码作品上传邮箱时间为准)。
    联系人及电话:田 卫(18993751681)
    徐忠亮(13919025870)
    3.参赛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内容必须是肃州区境内的湿地风貌、人文景观、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乡风韵等题材,主题鲜明、格调高雅、内容健康;参赛作品以原始照片为宜,彩色、黑白不限;后期加工处理仅限于幅面裁剪和色调微调,谢绝提供电脑后期合成制作的作品,作品请勿装裱;参赛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拍摄地点等文字说明以及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
    四、评审办法与奖项设置
    1.评审办法:主办单位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参赛作品评选委员会,负责对本次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10名,奖金各2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0元;
    入围奖100名,奖金各500元。
    获奖作者均颁发获奖证书,所有奖金由主办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评选出的部分获奖作品将在《现代摄影》杂志、甘肃摄影家网等媒体刊发。
    2.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3.获奖作者在收到主办方的入选通知后,应向主办方提供作品原始图像文件用于鉴定和展览制作,如作者未在主办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品原始图像文件,则视为自动放弃入选资格。
    4.对所有获奖、入选作品,主办方在其举办的相关宣传、出版、展览、文化交流、推广等活动中拥有作品的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但不再另付稿酬。
    5.投稿者对摄影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因投稿者违背上述承诺导致相关纠纷的,由投稿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获奖作者需提供准确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及开户名,如出现信息错误,未收到奖金和证书,后果自负。
    7.大赛组委会对本次摄影大赛拥有最终解释权。
http://www.gs.xinhuanet.com/news/2016-07/24/c_11192702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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