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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摄影 于 2016-6-29 17:33 编辑
美丽的风景、动人的瞬间、精彩的时刻……总是让人忍不住想要用镜头记录下来,给岁月一些见证,让记忆在那一刻定格。
最美丽的风光、最动人的援疆故事……花儿昌吉,就在你的镜头里~
快快行动吧!
2016“华兴杯”花儿之城—昌吉摄影大赛正式启动啦!
大赛主题
以“花儿之城—昌吉”为主题,通过镜头记录并见证新疆昌吉市自然景观、乡村美景和独特的风土人情,花儿之城—昌吉 。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昌吉市委员会
昌吉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
昌吉市委宣传部
昌吉市旅游局
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昌吉州华兴生态旅游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
昌吉州摄影家协会
昌吉州老干部摄影家协会
乌鲁木齐市摄影家协会
新疆商业艺术摄影学会
乌鲁木齐市职工摄影家协会
大赛时间
2016年4月14日(大赛征稿)
2016年7月25日(大赛截稿)
2016年8月16日(大赛展览)
征稿范围及类别
1、征稿范围:本次大赛面向全疆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
2、自然风光类: 以昌吉市境内自然环境、乡村旅游风光、景区、景点,设施农业、畜牧养殖业等为题材,具有一定艺术水准。
3、记录类:征集反映昌吉市城市建设、工农鱼牧业、民俗风情、援疆工作风采、新农村建设、新农村变化等方面的摄影作品。
4、创意类:含昌吉市的地标性元素,创意出文明、和谐、爱心、民族团结等正能量的摄影创意作品。
5、援疆风采类:反映援疆工作及援疆人员生活记录的摄影作品。
参赛须知
1、只收取电子文件,请保留数字作品原始文件,以便获奖作品调取查证。
2、投稿作品需为距投稿之日二年以内拍摄的作品,首届宜居之城—昌吉摄影大赛的获奖作品本届不得再重复投稿。
3、作品每幅照片长边要求在3000像素,分辨率为300dpi、作品大小在3-5M之内。
4、风光和记录类作品不得通过电脑更改原始影像(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5、援疆风采类必须是以援疆人物、事物为题材,以援疆生活、工作成就为内容进行创作的摄影作品。
6、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组照作品不得超过8张。
7、作品要求绝对原创,发现偷袭或者网上载录的取消比赛资格。
8、每幅(组)作品只能署名一位作者,要求实名制。
奖项设置
风光类:
金奖1 名,奖金5000元
银奖2 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 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 名,奖金各100元。
记录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2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各100元。
创意类:
金奖1名,奖金5000元
银奖1名,奖金各3000元
铜奖 2名,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 10名,奖金各100元。
援疆风采特别奖类:
特等奖1名,奖金4000元 优秀奖20名,奖金各100元
同一作者获优秀作品数量不限。
以上均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和评审
本次大赛全部采取网络电子投稿方法。每位作者需将作品集中至文件夹压缩后投稿。
投稿邮箱:2992588795@qq.com
每幅作品电子名需统一更改为:投稿类别-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联系电话(例如:自然风光类-牧归-范伟-138××××××××),
否则拒收稿件。每位作者限总投稿数为20幅以内(组照按一幅作品计算),多投无效。
作品评选: 由新疆摄影专家组进行评选。
相关说明
1、主办方有权根据参展作品的数量和质量,适当调节奖项设置。
2、本次大赛组委会成员和评委的作品只参展不评选。
3、本次大赛所有参赛作品均不收纸制样片,不退稿。
4、如发生参展作品的肖像权、著作权、名誉权等问题,均由作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主办方有对入选作品用于举办展览、网络评选、网络宣传、出版宣传画册和其他宣传品的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6、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未尽事宜请咨询新疆狐狸视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联系人:侯建江 13565337890
郑燕新 13319053399
投稿邮箱:2992588795@qq.comhttp://mp.weixin.qq.com/s?src=3×tamp=1467095603&ver=1&signature=eRZ5U-DSyYUW*NMyy-LYpPpFkGS5SI8Wmgw3kMsypfdmzXf9VqJvnqEK1-A3glcRSwyrn1Jxjwz3WZqTytC74I4DX80lephzQiKaKkOPqggSu6lZftdtbMzFEGDFj41oxGYGiCnBIToKotNHmASxZ4LJttzOzoSMknvJ*XQhPh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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