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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元 参加我县摄影征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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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30 14:0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爱摄影 于 2016-7-2 12:48 编辑

     近日,据彭水百事通笔者获悉,渝东南民族生态文化旅游节组委会面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征稿。要求照片展示渝东南旅游独特的景区风光、风土人情和游客情趣,体现渝东南的自然生态与浓郁民族文化融合。征稿时间: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30日。奖项设置:大赛共评审出入选作品200幅,将评出:金奖1幅 奖金8000元;银奖8幅 奖金各3000元;铜奖8幅 奖金各2000元;优秀奖若干名 奖金各300元;入展作品若干名 奖金200元。获铜奖以上的作者不得重复,获入展以上的作品同一作者数量不得超过5幅。以上获奖作品均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投稿方式: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网络投稿邮箱:qzwh2008@126.com。投稿作品为JPG格式,图片处理为长边1024像素,文件大小控制在5MB左右。文件名称为: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电话。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

    2、参赛作品必须是在渝东南生态旅游区拍摄的作品,时间不限;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他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二)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三)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四)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渝东南民族生态旅游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他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他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五)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六)活动征稿期间,凡持有省市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的创作人员,到彭水县指定景区采风免收门票。区、县级摄影团体组织到景区采风,须在各景区注册登记证后,凭景区签证免收门票。(彭水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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