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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李庄古镇“乡愁”图片征集活动于7月1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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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6-23 14:04: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宜宾市翠屏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李庄古镇“乡愁”图片征集活动的公告

为宣传中国李庄,展现李庄古镇人文风貌,体现“乡愁”情节,现面向社会征集李庄古镇摄影作品。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宜宾市翠屏区委宣传部、宜宾市翠屏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二、拍摄范围
李庄古镇
三、征集主题
(一)李庄古镇大景(包括航拍作品)
(二)特色建筑
(三)人与村庄
(四)李庄特色手工类
(五) 古镇变迁(新旧对比)
四、征集时间
2016年 6月7日—2016年7月1日为作品征集阶段。
五、参赛要求
(一)征稿面向我市各区县广大市民、各行业摄影爱好者和各单位新闻通讯员。
(二)“美丽古镇•人文李庄”比赛获奖作品与【寻踪“营造学社”之路】李庄古建筑摄影大赛获奖作品不参与此次征集活动。
(三)参赛作品黑白、彩色、单幅、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六幅,作品可以拼接,调整亮度、饱和度和锐度,但不得增减画面内容。来稿一律不退。所有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改变原始影像,摄影作品一律以电子文档形式投稿,谢绝电脑创意、改变原始影像 (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投稿作品长边不得小于2000像素。参赛的每幅作品标准命名为:作品名称--作者--联系电话,如“古镇日落--张刚--1399999999”。作品一经选用,请提供不小于边长为4000像素的大图并提供历史原片)。
(四)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具有独立、完整、唯一的著作权;作品涉及到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五) 本次大赛为公益活动,本次大赛的全部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将所有参赛作品用于以宣传为目的的发布、展览、出版画册及媒体等用途,在相关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六)本次大赛评审结果,以主办和承办单位以及外聘专家组评审的结果为准。
(七)投稿作品交稿联系人:彭珉翔,电话15984121004; 投稿信箱:16626889@qq.com
六、奖项设置
(一)此次作品不设等次奖,作品征集结束后,活动主办方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对外公布。作品一经入选将奖励作者每一幅作品稿酬500元。
(二)入选作品将有机会代表翠屏区参加国家级的影展。

宜宾市翠屏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6月7日

编辑:陈宇 责任编辑:罗雪梅  师晓琴  蒋运强  主编:王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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