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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房县诗酒美城”风雅杯房县摄影大奖赛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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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前天 05: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房县位于鄂西北大巴山东端,连接神农架、环抱武当山,面积5110平方公里,是湖北第二大县,有“千里房县”之名。它有诗经、黄酒、野人之谜“三张名片”,是楚文化发源地之一“中国诗经文化之乡”,获中国黄酒文化起源地、湖北全域旅游示范县等荣誉,是湖北“两山一江”黄金旅游线明珠。大赛围绕支点建设服务为主题,打造国家文旅融合示范区,践行“两山驿站诗酒美城”定位,构建“问道武当山探秘神农架休闲在房县”的“武房神一体化旅游板块,着力建设诗经文化旅游区。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围绕一个体系,坚持系统思维,围绕“吃、住、行、游、购、娱、研”等领域,丰富消费业态和消费场景,加快完善现代化旅游体系,推进城乡公共服务,更好地服务全县人民。特举办湖北房县首届“两山驿站诗酒美城”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房县县委宣传部
  房县文化和旅游局
  房县风雅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房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房县摄影家协会
  协办单位:十堰市盛装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征集主题
  1.如诗如画的房县自然风光,如火如荼的脱贫攻坚建设成果,淳朴独特的风土人情,以及房县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道路交通、城市建设等成效;
  2.反映“两山驿站诗酒美城”春、夏、秋、冬四季独特的风貌;
  3.以地域特色为主的旅游风光、美丽乡村、人文景观、民俗风情、特色风物等。
  三、截稿时间
  2026年2月8号
  四、展览地点
  十堰市房县诗经文化广场、房县罗国士艺术馆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
  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税前)
  三等奖8名,奖金各1000元(税前)
  入围奖80名,奖金各300元(税前)
  所有入选作品均颁发获奖证书,可按湖北省摄影家协会之规定累计申请入会积分。
  六、征稿细则
  1.省内外广大摄影人士均可投稿。
  2.作品为近两年来创作,每位参赛者投稿数量不得超过20幅(组),单幅、组照不限(组照每组限4—10幅)。
  3.参赛作品不得改变原貌(在影调、色彩、色阶、局部修饰去污点等方面可作适度调整),若采用电脑创意或其它办法改变画面元素,一经发现,取消获奖资格。
  4.评选出的作品公示7天,需作者在公示期内提交拟入展作品的原始文件(含有完整的EXIF数据),文件大小不低于5MB。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5.主办方有权在其举行的相关活动中以复制、放映、展览、发行、信息传播等方式使用入选作品,并不再支付报酬。
  6.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组成部分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如有发生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7.对于足以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参赛资格。“妨害社会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8.凡投稿者,即视为其已同意本征稿启事之所有规定,主办方具有最终解释权。
  9.个人所得税说明
  奖项金额均为税前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主办方将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实际税负14%)。若获奖者为非中国居民个人,个税计算将依据税收协定执行。主办方将在发放奖金时提供完税证明,获奖者需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
  七、投稿须知
  1.投稿作品必须拍摄于房县行政区划内,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主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察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主办方承担;经勘察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地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察的,其资格将予直接取消。
  2.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不小于1000像素,文件大小500KB-1000KB。
  3.参赛者请务必将每幅(组)作品重命名,文件名以“标题--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组照在标题后加顺序编号),无相关信息的来稿,将取消参赛资格。为避免统计遗漏,同一位作者的作品请一次性投送完毕。
  4.投稿邮箱:417755347 qq.com,联系人邢炯华,电话:
  https://mp.weixin.qq.com/s/EW0XUirpFNyypHKxsAkK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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