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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创带展、以展促创”的文艺工作理念,推动文艺工作高质量发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拟举办2024年“十一”国庆书画、摄影作品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息烽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2.承办单位:中共息烽县委宣传部、息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息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3.执办单位:息烽县文化馆、息烽县书法家协会、息烽县摄影家协会、息烽县美术家协会。
4.协办单位:息烽县融媒体中心
二、展览时间
2024年10月
三、征稿对象
全县广大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
四、征稿时限
从即日起到2024年9月15日前
五、展出地点
线下:息烽县文化馆一楼大厅
线上:爽爽贵阳·红色息烽”微信公众号、APP
六、作品要求
紧跟时代,紧扣主题,体现社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爱国爱乡情怀,用艺术形式展示息烽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乡村振兴成果,以及红色息烽、清廉息烽、美丽息烽、民俗息烽等各方面的成就。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完整版权,严禁剽窃、抄袭,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如有侵权行为,后果自负。所有作品需注明作者、联系方式。书法作品内容可书写诗词歌赋及其它美文,摄影、美术作品需附作品名称、文字说明、作品寓意。
■书法作品:只在线上展览,作品尺寸为四尺整纸(对联为四尺对开),一律为竖幅,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附释文(另用A4打印)。篆刻作品须寄印稿6-12方,附边款两枚以上,统一贴在四尺对开的竖式宣纸上。
■美术作品:以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等为主。
■摄影作品:单张或组照(组照4-8幅为一组,需拼接在一个版面上)均可,文件大小要求在5M以上(组照作品每一张均要求在5M以上)。
七、其他事项
1.所有征集作品,举办方享有使用权、出版权,有权在相关公务活动及公益宣传中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户外、画册、展览、印刷品、媒体、网络、影视片等),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活动的各项规则。
2.作品处理方式:因人力原因,主办方不予以退稿。其中,美术作品实物,在所要开展的展览结束后,由县美术家协会收存或组织退稿事宜(作者需要自己留存的,由作者自行在县美术家协会领取)。
3.作品征集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中共息烽县委宣传部
息烽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息烽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4年8月6日
https://mp.weixin.qq.com/s/KTq555iUhLyX6MiX16Tx1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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