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30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首届“气象万千最美抚顺”摄影大赛第二季(夏季)活动公告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13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8-8 05:55: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01
  气象万千最美抚顺
  春季评选已圆满落幕
  由抚顺市气象局、抚顺文化旅游
  广播电视局、抚顺广播电视台
  共同主办的
  首届“气象万千最美抚顺”摄影大赛
  春季评选已圆满落幕
  共计评选出一等奖两个
  二等奖三个、三等奖五个
  优秀奖四个
  0
  2
  第二季(夏季)活动公告
  春已藏,夏初长。“气象万千最美抚顺”主题摄影大赛夏季评选活动即将火热开始,欢迎社会各界摄影爱好者踊跃投稿!请有意愿参加者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夏季参赛形式具体如下:
  方式一
  提交摄影作品至邮箱fsqxsyds@126.com
  方式二
  01下载安装抚顺发布APP
  02打开此链接(复制到浏览器中打开)
  https://fsgbdst.bdy.lnyun.com.cn ... 4aee40c094c1c5c8ab6
  03手机号码登录及短信验证
  04填写作品信息
  为方便后续评选结果,负责本次比赛的工作人员会在第一时间及时整理广大参赛选手的报名信息及整理留存参赛作品图片。
  0
  3
  活动详细说明
  01.活动时间
  投稿时间:2024年6月21日至8月31日
  评选时间:2024年9月1日至9月10日
  获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9月20日
  02.征集内容
  面向社会征集以抚顺美丽景观天气为主题的摄影作品。鼓励公众发现、抓拍抚顺各类天气的最美瞬间,结合抚顺优质旅游资源,在阴晴冷暖、变幻无穷的天气现象中体现人与气候、人与自然生态密不可分、和谐共生的画面,增强公众保护自然环境,创造人类美好家园的意识。
  作者须遵守则
  参赛作品必须为活动评选期间的原创作品,不得剽窃或抄袭他人作品,凡是出现造假制作的作品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投稿者应保证所投稿的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还应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投稿者承担由其稿件及投稿行为所引发的一切责任。主办单位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和所获奖项的权利。
  数量格式要求
  同一投稿者每季度评选活动只能投稿1件作品,并附不少于20字的文字说明(拍摄时间、地点,拍摄的天气现象及主题等)。投稿作品一律为电子版及作品相关信息,参赛作品必须是JPEG格式。
  参赛作品所使用摄影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但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不得加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如使用电脑合成、添加等手段的,主办方有权取消其获奖资格。
  数量格式要求
  请作者务必妥善保存投稿作品的原始数据(即拍摄时由相机生成的原始格式图片,未使用任何图片编辑软件修改),以供入选后进行对比鉴定。如不能提供,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03.评选方法
  作品评选将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由主办方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评选,评选标准为:
  原创性
  参赛作品创意新颖,不存在抄袭与作弊
  创造性
  作品融合创作者对生活的观察以及丰富的想象力,具备鲜明的个性和创造力,令人印象深刻
  主题性
  作品与比赛主题契合,表现力强
  04.奖项设置
  奖项设置分为季度评选和年度评选两种,每次获奖名单将在“抚顺气象服务”微信公众号和“抚顺气象”抖音号上公布。
  季度评选
  每季度评选1次,每次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10名,每个奖项奖励精美礼品1份及证书
  年度评选
  在活动期间所有获奖作品中评选出10个作品评为“年度十大最美景观天气奖”,奖励精美礼品1份及证书
  05.其他事项
  1、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均不退稿,投稿者自留底稿。
  2、主办方拥有本次大赛所有作品的宣传发布使用权和非营利性使用权,作者拥有署名权。主办方有权对所有获奖作品进行编辑、使用,如出版画册、网络传播、举办展示展览等相关宣传活动,不另付稿酬。
  3、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参赛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次活动相关要求,凡不符合本方案要求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来源:抚顺发布
  https://mp.weixin.qq.com/s/_EyQL4pj7eXOu6qFrJGoKw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