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94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推介官”开始招募啦

[复制链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9万

积分

超级版主

Rank: 8Rank: 8

积分
9221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4-4-30 06:01: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落实全县旅游服务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打造英山县文旅行业融合创新、高质量发展的亮丽名片,促进旅游文化的深耕与积极传播,推动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特举办“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推介官”短视频大赛,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此次大赛借助短视频的形式,以新技术、新业态打通和创新消费场景,将流量转化为市场和产业优势为目标,立足英山本地独具特色的毕昇文化等,打造系列具有英山特色的旅游推介视频,营造跟着毕昇去各地“打卡”新风尚。
  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英山县委宣传部
  主办单位: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英山县融媒体中心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5月1日--5月31日(第一阶段)
  线下专家评审时间:6月11日--6月20日(第二阶段)
  参赛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征集,组织或个人不限。
  征集题材
  要求短视频推介官扮演形象为毕昇或毕昇+妙音(毕昇妻子),视频内容地点不限,内容上所有能够体现家乡美,展现人文历史、毕昇文化、自然景观、特色物产、旅游路线和民间传说等题材,均可以进行创作。
  奖项设置及评选事项
  奖项设置
  最终将评选出“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推介官”5名,各颁发证书及奖金5000元,进入终选的其他10名选手获“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推荐官入围奖”,各颁发证书及奖金1000元(所有奖金均为税前)。
  01
  评选程序
  大赛作品征集时间截止后,根据抖音平台话题热度、点赞量进行排名,点赞数达1000以上视为入选资格(第一阶段),入选后由大赛组委会根据作品质量、观众反馈等方面进行初选。
  初选作品将邀请文化旅游方面的专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专业的原则进行专家评审(第二阶段),最终遴选出获奖作品。入围获奖作品将在英山县广播电视台、英山文旅微信公众号、抖音号进行公示,并开辟短视频专题进行推送。
  02
  作品要求
  (一)作品需推介者本人出镜,根据所推介内容自拟推介词,作品呈现形式不限,时长30s-3min(不低于30秒,最多不超过3分钟)。
  (二)服装要求为符合毕昇及妙音形象特征的宋服,着装得体、仪表整洁,本人原声配音,语言可为普通话、方言、外国语等,视频格式为MP4,以竖版视屏形式呈现,不超过300M。
  (三)在抖音平台发布作品时需加#英山文旅推介官、#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毕昇妙音等话题(至少带3个),否则视为无效。
  (四)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传递社会正能量,不得出现抹黑历史人物、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公德等内容。
  (五)参赛选手需将《“遇见毕昇——英山文旅推荐官”短视频大赛报名表》、《征集须知》电子版和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382653640 qq.com,同时标注好“作者姓名、作品名称、文字说明及联系电话”。
  (一)本次大赛无年龄、行业限制,凡热爱毕昇文化和短视频相关企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
  (二)本届大赛免收报名费和评审费,作品涉及到的其他费用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三)凡应征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参赛作品无著作权等纠纷或争议,如因抄袭、侵权等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主办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五)大赛最终评出的5名推介官,聘为英山文旅代言人,代言人可凭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免费畅游英山县所有A级景区,并邀请参加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参加组织的各种重大文旅活动。此次大赛入围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和使用权均归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所有。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英山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周炜昂、张怿。联系电话:0713-7028009。)
  https://mp.weixin.qq.com/s/KWTaelS4qlMh75_5FZkaB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