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三月三”“云上赶歌圩”× 广西群众艺术馆定于在“广西三月三”期间举办第十四届广西歌王大赛活动,并在线上推出“云上赶歌圩”活动。根据南宁市群众艺术馆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参加第十四届广西歌王大赛“云上赶歌圩”短视频作品征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重点工作部署,做强“广西三月三•八桂嘉年华”文化旅游品牌,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展现壮乡人民团结奋斗的良好精神风貌。 二、活动时间(一)征集时间:3月13日—24日 (二)网络投票时间:3月30日—4月5日 (三)颁奖时间:4月10日 三、活动对象全县各镇汉语(桂柳话)、壮语、粤语(白话)山歌手个人或团队(不限人数)。
四、活动内容(一)作品征集:(3月13日—3月24日)歌手进行歌曲创作、视频拍摄制作等相关工作。 (二)作品投稿:(3月26日—3月29日)县文化馆按要求把视频作品上传到广西数字文化馆平台活动专区,由广西群众艺术馆组织专家对视频作品内容进行审核。 (三)作品投票:(3月30日—4月5日)进行公众投票,在规定时间内得票最高的得前15个作品(原则上汉语、壮语、粤语每组各取前5名,如有调整以广西群众艺术馆最终获奖单位为准)获选“云上赶歌圩”最佳人气作品奖。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 五、活动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演唱主题:歌颂在党的领导下“乡村振兴”取得的巨大成就,歌唱在党的领导下广西人文、生态环境欣欣向荣的景象,歌唱赞美“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等。 2.拍摄地点:尽量选择我县景区景点、传统村寨、民房民宿、田间地头、山间旷野、村头凉亭、广场舞台、吉庆场所等能体现本地特色的场景。 3.着装不作统一要求,整洁大方得体为宜,鼓励着民族服饰。 4.视频中要求自我介绍,内容参考:大家好,我是XXX(地名)的XXX(姓名),我现在XXX(地点)为大家唱山歌(可自由发挥) ..... 5.视频中要求配上自我介绍和演唱歌词的字幕,不能出现错别字、漏译、误译等情况。 6.视频画面、口播中不得出现商业元素、产品包装或LOGO等,不得出现水印、角标、电话号码、二维码等。 7.专业摄像机或手机拍摄视频均可,横屏拍摄录制。 8.录制时避免噪音,尽量保证人声等作品主体声音清晰。画质清晰、稳定,画面连贯,色彩自然,声音与画面同步。 9.作品文件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每个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大小不超过500M。 10.其他具体要求以正式通知为准。 (二)报送要求 1.参赛歌手个人及团队参赛作品题目自拟,须在作品授权书(格式见附件)上签名和按手印,并在提交作品时一同上传,凡未提交作品授权书的视为放弃参赛资格。 2.扫码下载并填写附件:《作品授权书》 https://mp.weixin.qq.com/s/iOgCN0OUhBB7sB4qCRsF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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